第五章 主仆关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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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从事过各行各业。一招愿者上钩,竟然还是上历史最早玩舆论的高手,终于钓上来西伯侯姬昌,这才飞黄腾达。不过入土前就不安分了,成为周公的政敌。周公没被他少坑,还对其礼赞有加。最后两人被分封于齐鲁,貌似后世子孙也将是不死不休的节奏。看得王诩一阵唏嘘。如此一来,精神上有了乐趣,也不觉日子枯燥无味。
一日清晨醒来,洞内的炭火已经熄灭。阿季躺在一旁的地铺上,蜷缩成一团,看上去很冷的样子。王诩决定生个火,又怕吵醒妹妹,便在洞外捣鼓起来。找了根细小的木棍在一块干柴上,开始钻木取火。搓了半天没见一丝火星,干柴都被钻出个小孔。
“呃...是哪里搞错了吧?”
仔细想了半天,才意识到应该放些易燃的东西。于是将干枯的茅草碾碎放在那小孔中,继续搓手中的木棍。过了很久,手掌摩擦的生疼,但一缕烟都没有冒出。
“开什么玩笑...”
或许是速度还不够快的原因,王诩这样想着。不过再这么搓下去,他怀疑掌心磨出水泡也不一定能把火升起来。为了避免脱皮的痛苦,决定还是用比较安全的击石取火。铛铛铛,黑色的宝剑与石块击打后崩出火星。王诩兴奋的手舞足蹈,可是剑身太长了控制火星准确的落在茅草上,不是件容易的事。
“哥哥,您是在打磨剑身吗?”
由于太投入了,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王诩吓了一跳,作为随机应变的奸商,他果断拿着石块打磨起剑刃来。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丁点的不自然。
“嗯...剑刃有些迟钝,为兄打磨一番。”
随后阿季在他身旁蹲下,手里拿出个青铜小物件,看上去像是尖底的酒杯,很是精巧。女孩将一团绒绒的东西放入青铜酒杯中,对着东边的方向微微调整角度。
“这是什么?”
“鉴燧啊!哥哥以前不是最喜欢用它取火吗?”
一缕青烟从杯中冒出,这样的黑科技他几时见过?一把夺过女孩手中称之为鉴燧的东西。发现杯中的内壁打磨的极为光亮,他学着阿季的模样调整角度,光线奇迹般的汇聚底部。那团绒绒的干草便冒起白烟,像是凹凸镜可以聚光的原理。
“这...这...是你做的?”
“哥哥说笑了,阿季怎么会做出如此精巧之物?此乃戚城匠人所制。百姓们都以此取火,故有鉴燧取火于日,方诸乘露于月之说。”
立时无语,觉得阿季才是来自现代,而他更像是古代人。随后死缠着女孩追问方诸是什么。周朝的青铜器铸造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高度,古人的智慧让他惊叹不已。方诸是收集露水的工具,上端是青铜铸造的圆盘,利用昼夜温差将水汽凝结在金属表面,然后汇聚流入下端的杯中。王诩不相信聪明成这样的人还会让大周的百姓填不饱肚子?说出去谁信呢?他很想走出大山,瞧一瞧外面的世界。自从这副身体的前主人逞强险些丧命后,女孩似乎心有余悸,刻意将他保护起来,限制自由不想他与外界过多的接触。
“阿季,今天去打猎能带上我吗?老是待在山洞里,身体都要发霉了。”
“好啊!刚好带哥哥熟悉下后山。”
“真的?我们几时出发?事先要做准备吗?我要不要带上弓箭?带多少箭矢才够?”
王诩不住地发问,他见识过阿季一箭射死狼的本事。相信一起打猎一定很有意思,于是乎全副武装,看上去好像出征一样。
“哥哥为什么要披甲?”
“难道...不需要吗?与野猪或是熊搏斗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啊?快...出发!出发!”
不等阿季劝阻,王诩便催促着对方出门。女孩只背着一把长弓,箭袋中不过五支羽箭。几支竹筒与一个竹篓,十分简单。二人来到后山,阿季先带着他寻了一圈,察看昨日布下的陷阱。运气很差,什么猎物也没有。
“阿季!今天我们是去猎熊?还是打老虎啊?”
“掏鸟蛋。”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诩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大费周章打扮了半天,幻想着与野兽搏斗的场景,掏鸟蛋算是打猎吗?他满脸堆笑的说道:
“鸟蛋有什么好掏的?打老虎才好玩嘛。”
“山里...没有老虎啦。”
“怎么可能?我睡觉时披的毛毯不就是虎皮吗?”
“所以阿季才说,没有老虎了。”
貌似老虎这种动物不会群居在一起。搞了半天云梦山中的老虎都让女孩杀光了,王诩失望不已。
“野猪也不错嘛,烤肉最棒了。我们打野猪吧?”
“不行,秋季的野猪刚产子不久,不能杀的。要到来年开春后,小猪仔长大些。”
“没看出来,小阿季还懂得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小姑娘将脸鼓成了包子,不知道王诩在说些什么。好一番解释,王诩才打消了捕猎的想法。云梦山教会了小丫头很多东西,知道此时的鸟儿产卵。由于山中食物匮乏,即便小鸟孵化出来,也很难熬过冬季。所以掏鸟蛋时,总会留下两枚,王诩很佩服古人的想法,懂得珍惜大自然的恩赐,不像他们现代人那样只会无尽的索取。
“你掏鸟蛋,我拾些柴火。反正也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爬树时,小心点啊。”
阿季对着他点头应诺,然后一溜烟的消失在视野之中。王诩怀疑猴子也没有这般灵活,看着鸟窝的位置有些担心阿季的安慰,那处树干并不结实。想着以后做几十个木质的鸟窝,挂在树上。掏鸟蛋既安全又快捷,全当鸟儿付些房租。转念一想只觉可笑,自己是不是饿傻了?鸟蛋哪儿有鸡蛋好吃?为什么不养鸡呢?他自嘲一笑,开始四处溜达,发现地上散落的枯树枝过于细小,收集起来极为不便。于是拿着剑将那些长势歪斜的树枝劈砍下来。突然,一处脱落的干树皮引起了他的关注。那棵树似乎被人为劈砍过一样,应该是过了很久,伤口显然已经愈合了。不过渗出的黏液将树皮浸湿,看上去好像被水泡过一样。他用手指蘸了下那结晶的液体,来回搓拈着,立时喜上眉梢。这不就是树脂嘛,可以作为灯油的东西。可黏液早已干燥变成硬硬的晶体,好像琥珀一样。他抽出宝剑,将那块受伤自愈的树皮全部剥了下来,发现里面全是白色粘稠的木屑。这倒是奇怪了,不应该是裸露出的树干吗?他一连剥开几颗树的树皮,发现只有这棵受伤的树才会出现白色的木屑。仔细端详了半天,猜测那受伤的树一定是分泌出树脂保护自己,树脂不会像流水一样分泌的太多,而是慢慢的渗出来,所以才形成了白色湿润的木屑。他舔了舔嘴唇,觉得太有道理了。随后从阿季那里取了两支竹筒将木屑小心的刮下收集起来。他能感触到那东西中蕴藏着油脂,只要把水分蒸发,一定能取得可以燃烧的树脂,不禁开心的笑了。待到阿季掏完鸟蛋,装满竹筒王诩疑惑问道。
“今天为何要掏这么多鸟蛋?够吃很久的。”
“冬天快要来了,提前预备些食物,等到大雪封山时就不用怕了。”
“噢!原来如此...那你有想过,饲养些家禽或是牲畜吗?”
“阿季不会养,很难学的。”
女孩的回答,让王诩一时间不知如何接话,因为他也不会养。这时的百姓会饲养些鸡鸭鹅,不过牲畜倒是不多。只有大户人家才养的起,毕竟是在人命不如牲畜的年代。养猪都算是高端产业了,若是牛养的好,可以间接的解放劳动力不说,还能多耕种公田来抵税。倘若会养马,那就更了不得了。大秦帝国的嬴姓先祖便是给周天子养马有功才获封秦地的。会养马的人是高尖端技术人才,到哪儿里都吃香喝辣。才不是后世之人想象的那般不堪。大周衡量诸侯国的军事实力便是用驷马战车的多寡来定义。换句话来说,养马不是畜牧业,而是军工业,周朝的战车与后世的坦克是可以划等号的。想来融入一个新的世界,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到的。这副十三岁的身体给了他挥霍时间的资本,可以慢慢去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