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上帝是个女孩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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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戚城没有小桥流水的景致,没有长亭送别的夕阳余晖,更没有折柳惜别的文人雅致。多得只是古道西风瘦马。一队又一队往返于诸国的商队,在悠久的商道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述说着春秋商人生不逢时的年代。不堪负重的马儿喘着粗气,不时打个响鼻。幽怨的声响回荡在漫长的古道上,与旅人佝偻的身形,同样让人唏嘘。
“先生放心,不日在下便将木匠与锻冶匠遣至云梦,供先生差遣。至于木棉与羊毛,到了时间,先生命人来取便是。”
“多谢兰公子盛情款待。他日云梦再会,诩亲自下厨,让公子一饱口腹之欲。”
开春后,姬兰便会同邑宰府的曹大人一同前往云梦山,察看制鄙之事。王诩是想在招待二人的同时,将村寨围墙建设的事情蒙混过去。窃喜之余,瞧见少司马府的护卫牵来一辆马车。正是姬兰的座驾。几名壮汉三两下就将两匹马从捆缚的绳索中解开,随后牵至一旁。
“昨日在下有言,赠君车马,先生莫要推辞。为大卫百姓,先生...受之无愧。”
姬兰躬身一礼,随即一抖袍袖,洒脱离去。她总是这般自作主张,不给别人选择的余地。屈身回礼的王诩目送对方离开。单薄的身影,远远望去,似有无尽悲凉之感。来不及感动,只觉满心的后悔。若知对方真会相赠车马,早市采购之时,就不会那般纠结。
此时的阿季,正踮着脚尖,眺望即将消失在人群中的女孩。她上下挥舞着手中的短剑,依依不舍的看着那淡蓝色的背影。
“哥哥!兰公子对您真好。”
外人面前,阿季总会以少主相称。而少君的称呼则绝口不提。此刻,女孩如释重负,似乎隐瞒与说谎对于她而言,是种负担。
“哎!好人啊!就是心思太多了。”
两人将背负的行礼放至马车。片刻后,王诩挠了挠头,问道:
“阿季会御马吗?”
女孩随口回道:
“不会...”
多么直白的回答。一时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呆立在马车之上,顿感悲凉。
大周贵族推崇的君子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御,并非骑马,而是驱使车驾的本事。不单单只是马车,也可是牛车或是驴车。好比后世考驾照,不过是将ABC三类驾驶证全部拿到手,才算是合格。马在周朝其实和后世的汽车没有太大的区别,一匹马的价格是一家五口奋斗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的。而买到的马也只是下等劣马而已。
显然姬兰相赠的并非劣马,还是宝马。万一再会时,这马被他不小心给养死了。岂不是辜负了对方的一片情谊?王诩无奈的下车,牵着马前行。他可不想意外把人撞伤,还是待到人少的地方,再试试如何驱使。阿季见状,也一同跳下车来,陪在王诩身旁。路上的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从未见过长途跋涉,有马车不用,反而体验平民式的生活。
回到府中的姬兰,退去男装后。望着一双短矮的皮靴,默默发呆。
“你莫非是看上那卫诩了?两匹戎马呐!真是大手笔。哥哥若是知晓此事,还指不定怎么想呢。这卫诩...还真是狡猾。用两双破皮靴,便将姐姐的心勾走了。”
姬元踢腾着脚上的皮靴,像是跟鞋子赌气一般。只见姐姐轻抚发鬓,悠悠道:
“胡说什么?他能前来寻我,想必已有打算。若是云梦制鄙可成,便能造福一方百姓。为大卫宗室免受强国欺凌...出一份力。区区车马又算的了什么?”
“好好好,姐姐说什么便是什么喽。中兴宗室又岂非我等女子之事?费哥哥与兄长都不急,姐姐倒是心急。呵呵...”
姬元吐了吐舌头,她才不信姐姐说的那些鬼话。若是敬佩王诩的才学,大可招揽入府,为自家所用。干嘛大费周章的推荐给君上?姐姐身为女子,在表臣百司府担任小伯,尽心竭力的为家中付出,竟还遭人非议。现在将座驾赠予一个小小的鄙尹,若是被外人知晓,定会数落她吃里扒外。
她不明白,姐姐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卫国宗室内耗不断,弑君弑父,兄弟阋墙之事时有发生,已经延续百年。国人早已习惯苟且的生活,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小丫头继续说道:
“元儿看来,那卫诩做的鞋子倒是不错。将来或许能成为很厉害的艺人,也说不定呢?”
说完,姬元便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外。想必又是去捉弄府中的下人了。姬兰摇了摇头,悠悠的叹出一口气,似是对妹妹的无奈。随后她将手探入皮靴之中,柔软的兔毛,痒痒的。
“木棉...羊毛...呵呵。”
相信能将鞋子做得如此细腻之人,做起事来也不会马虎吧?妹妹的话与王诩索要的东西,似乎不谋而合。难不成对方是打算靠贩履为云梦百姓找条出路?姬兰迷茫起来,也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她自嘲的笑笑。
三天后,王诩终于回到了云梦山。为了将马车安全带回,一路上专挑大路走。本以为让马儿跑的慢点,至少也比步行快。谁知这两匹马如此的娇贵,动不动就尥蹶子。王诩又不敢解下套索,生怕它们跑掉。只好挥着剑,四下割草,给马大爷喂食。可谓服务周到,就差来个足底按摩了。荒诞的行为,引得路人嘲笑不止。
谁知一走便是三天。之前本还在意姬兰赠马之情,不愿亏待马儿。此时毫无心理负担,他将马匹交给李沧,并严令对方将这两匹桀骜不驯的马拉去干活,好好修理一番。正准备补个觉,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谁知姬兰差遣的木匠与铁匠早在他们返回的前一天,便赶到了村子。更要命的是,两位匠人拖家带口而来,一共来了七人。铁匠看上去至少四十来岁,根本就不是青壮嘛。还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谢鄙尹大人收留。能有片瓦遮身,管小人与孙儿饭食便可。大人不必忧虑,小人自当尽心效力。”
来人毫不客气,提出自己的要求。倘若是在后世,这要求亦是过分。毕竟是举家前来,既要送房子又要管饱饭。吃饱穿暖可是大周朝所有百姓的诉求。七个人的口粮不是小事,王诩瞬间崩溃。他怀疑这些穿着破烂的人,会不会是姬兰从哪儿个山头掳掠而来的流民。冒充匠人前来骗吃骗喝的。
此刻只能认栽。村子从原先的27户一下变成了29户。原本是想用宝剑换来的钱,为后期的生意提前做些准备。眼下只能考虑先度过冬天再说。于是写了份清单,拿出2000钱交给李沧,让他组织些人手赶着车马去朝歌附近的小城邑抓紧购买过冬的粮食,以及铜料和矿石。若是在摸不清铁匠的底细前,就将山洞内的武器部件拿出让其融了。估计他极有可能在邑宰府的大牢中度过余生。
刚脱贫致富,转眼间就回到了解放前。他将所剩的铜板,倾倒在几案上。一枚一枚的数着,还有825钱。购买的绢布着实太贵了些。阿季似乎无法理解王诩的烦恼,女孩从未见过这么多钱。现在的生活比过去,不知好了多少。然而少主哀声叹气的,显然并不开心。
安顿过工匠后,王诩没有留宿村中,而是与阿季返回了山洞。他将自己宝贝的工具悉数拿来了出来。随后让阿季把那些戈矛的青铜部件取出一箱,搬至洞外。王诩拿着一大块岩石,开始猛砸那些武器。就像砸核桃一样简单,青铜碎片立时崩落一地。如此一来,就不会暴露了。这些细小的碎片混在一起,谁又能分辨出本来的面目。
有了上次的教训,王诩让阿季拿着筷子慢慢收集碎片。若是女孩不在身边,没准他会用那把先父留下的宝剑一通乱砍。心中正在抱怨这种愚蠢而低效的作法时,一不留神,手指一阵刺痛。由于没算好石头砸下的位置,一片青铜被击打在一角,突然翘了起来。本就是锋利无比的武器部件,弹起的瞬间将王诩小指上的皮肉削去一块。
他闷哼了一声,不等阿季询问便拎起身旁的墨剑跑回洞中包扎。由于习惯用右手,此时又以右手执剑。伤口涌出的血,顺着指尖垂落在漆黑如墨的剑鞘上。那柄长剑顿时像是一把杀人凶器,血水染红了剑上奇异的文字。宝剑瞬间像是活了一般,强大的吸力,不停吞噬着沾染的血迹。王诩顿觉自己的手指像是与剑鞘粘合在一起,如何使力也摆脱不开。
眼前猛然一黑,意识像是被宝剑强大的吸引力拉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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