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投桃报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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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纱窗洒在漆器光洁的桌案上,折射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照亮了整个房间。
暖洋洋的感觉将少女从睡梦中唤醒。她缓缓的睁开眼睛,呆望着自己夫君的后脑勺。久久不肯起身。
对方总是这般侧过身去,将被子的一角抓在手里蜷缩着睡觉。偶尔少女会在睡梦中,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惊醒,而后迫不得已的向夫君的身旁稍稍靠靠。每到此时,砰砰的心跳声都会让她紧张,然后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不知被窝里的手应该放在何处才是。
少女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于是,将手臂轻轻的抚在男子的后背,脑袋却远远的躲着对方,高高昂起。像是对夫君抢被子的行为,发出严重的警告。
“你若再抢被子,我就把你推下床去。”
平日里天尚未亮,几声鸡鸣过后,阿季便早早的起身为夫君准备饭食。秋日里,昼短夜长,像今日这般嗜睡,尚且还是头一遭。一觉睡到自然醒的阿季,当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她将头埋在被窝中,小心地向床尾慢慢蠕动,像是一条弓着背的毛毛虫。绕过丈夫的脚踝,双足轻点地面,少女知道,尚有补救的机会。
他们生活在大周朝,这一时期礼崩乐坏。女性的社会地位尚未遭受儒学与礼教的侵蚀。所以女子大多是很自由的。当然这些自由的女子是指有身份的人。此时,社会的普遍认知是权贵欺压百姓,百姓欺压奴隶。无论是欺压者还是被欺压者皆已习惯了这种传承百年的等级制度,且在民众心中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阿季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这时的房间没有屋门,多以屏风阻隔,所以隔音效果比较差。为了不吵醒夫君,阿季总是在梳洗时蹑手蹑脚的。以至于往铜盆中倒水,都不敢一气呵成。往往水流声被拉的很长很长。这让睡梦中的王诩总会梦见自己在拼命的找寻卫生间。
清爽的洗完脸后,少女端坐在铜镜前开始束发。如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下,少女顺势抬手,轻轻的接住秀发的末端,那里的发梢有些开叉,梳理起来极是不便。于是,她像往常一般,低垂着脑袋,准备用力的梳理那段开叉的头发。“啪嗒!”梳子掉落在地上。
少女唇角轻颤。一双清澈如水的美眸中,泛起复杂的神色。她目不转睛的盯着洁白的亵裤,上面赫然出现了几处斑驳的血迹。只是一瞬,女子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粉。她羞赧的望了望仍在沉睡中的男子。此刻,脸颊上的红晕变得更加明艳了。少女揪着衣襟,立时胡思乱想起来。过了许久,才猛地起身,匆忙换洗衣服。似乎此刻已经忘却了准备早饭的事情。一个时辰过后,处理完这些可怕的事情。阿季端着热腾腾的饭食,轻轻地回到了二楼的卧房。
“良人该起床了。快醒醒!”
少女轻唤了几声。今日特别的奇怪,已是巳时两刻,夫君仍未起身。若是在平日里,鸡鸣过后,他便早早的起床了。偶尔还会亲自下厨准备些早饭。然而今日不光是阿季睡过了,似乎王诩也是特别的疲累。
回想起刚才羞人的一幕,阿季的目光又变得复杂起来。
“这么早啊?什么时辰了?”
王诩迷迷糊糊的问着。少女轻声回道:
“良人!已是巳时两刻,该起床了。”
“啊?”
只见王诩一展身子,从床榻上猛地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衣洗漱着。然后又匆忙的接过妻子递去的稀粥。三两下的功夫便一饮而尽。
“慢些吃,别噎着了。”
阿季在一旁帮丈夫整理着衣衫上的褶皱。不想王诩放下碗筷,将少女轻轻地拥入怀中。
“今日有事,夫人不用陪着我,申时便归。”
早间的事情让阿季有些慌忙,此刻不免羞涩的轻推丈夫,以示稍稍反抗。谁知仅仅相拥了片刻后,便听到“噔噔噔”急促下楼的脚步声响。阿季苦涩的笑了笑,轻移莲步行至床前,准备收拾被褥。
就在掀开锦被的瞬间,少女的身子陡然僵住了。面色惨白,嘴唇微张,不住的颤动,随后一手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
柔软的床褥上,仍然能辨识出睡觉时凹陷的痕迹。那条泾渭分明,微微隆起的棉褥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殷红的血迹。从血迹的颜色推断,事情应该是在昨晚入睡以后发生的。
此时阿季的脸色在红与白之间快速的交替着。她很想知道。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一时刻,一路小跑赶往鄙中府库的王诩,正摸着自己光滑如新的手指。赞道:
“哇!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晚上就长好了。厉害。”
行至府库门口,他问村民借了辆马车,装了满满五口木箱的铜钱。随后心急火燎的顺路去找风伯。昨日拜托过铁匠先把清早要送的礼物提前做好,不想风伯一早就准备好了,而他却因贪睡耽误了。赞许过老人家的手艺,王诩将昨晚制作的流苏系在坠饰的尾端。顿时自己的额头像是要拧出水来。
“好娘炮啊!呃...反正是心意嘛。兰公子应该会喜欢的。”
想想昨晚还特意让阿季试戴了流苏的样式,觉得很是可爱。此刻方才意识到,兰公子分明是个男人。王诩舒展眉梢,不禁大笑出声。他为何会认为对方喜欢女子的东西呢?难不成在潜意识中便认定了姬兰是个喜好男风的公子?他摇了摇头,匆匆赶着马车向野中的表臣百司府驶去。
秋收过后,百姓们便要向封邑的主人上缴这一年以来的赋税。这时的云梦足足居住了1600户居民,试想缴税的长队若是排开,那估计是要从新城一直排到了旧城。王诩这般赶时间除了不想排队,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及早了结他与姬兰之间的约定。彻底将两人间的关系画上完美的句号。
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这才安下心来。马车在宽阔的街道上奔行着,古代的交通就是好,路宽,笔直,没有红绿灯,更没有交警。
他一边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一边扬起马鞭,加快马速。过去连御马都不会的他,此刻却敢在城中的大街上飙车了。时光飞逝,真是不可思议。不禁回想起与姬兰初遇的事情,那时便约定好在秋天上缴8400钱。他既没选择以黄金缴税图个方便,又没用仓库积压的粮食像百姓那般以粮抵税。刻意选择铜币是想告诉对方,他记得那时的约定,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
此刻8400钱在他眼中虽不值一提,但足足170斤的重量,倒是搬得他气喘如牛,死去活来。人家来缴税都是一户一户的,哪儿有王诩这般一个人代表了一村的人。收税的文吏们见他搬运箱子,立时目瞪口呆。当他把五口木箱打开时,那帮文吏想死的心都有了。
哪儿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百姓缴税都是用粮食,随便称称,只要斤两不差便过去了。商贾缴税多以黄金,结算起来更是方便。而那些用青铜锭抵税的,也无非是将几块一起或是分开称称重而已。以他们的办事效率,一天至少也能完成200户的税收工作。
眼下来了这么个搅屎棍,不是成心来捣乱?又是来干嘛的?野宰与邑主不和的传言果然是真的。一众吏员这么想着,一脸鄙夷的望着他,恨不得将其轰出门外。此时的王诩,汗流浃背,佝偻着身子,双手支撑在膝盖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像是刚跑完了五千米,全身脱力一般。他调整着气息,缓缓的从口中吐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诩前来缴赋,劳烦诸位了。”
话毕,王诩在一处没人排队的地方,对着负责税收的文吏,一拱手。
“劳烦仁兄。”
那人假装没有看见,将身子背对着他,然后俯下身来,搬起一袋装满粮食的麻包。帮助身旁的同僚一起称重。他的机智行为立时引起了其他小吏的注意。一时间表臣百司府的院落中吏员们争相效仿,不约而同的各自忙碌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活干的吏员,到处奔走帮忙,同事之间相当的有爱心。
每当王诩有意靠近他们中的一人时,其余的则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幸灾乐祸的相互间传递着眼色。王诩就搞不懂了,无非是数数钱的事情。为了方便搬运计算,他还好心的分了五口木箱。为何这帮人避而远之?搞得这般夸张?
他稍稍有些不悦。不想再幼稚的继续着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于是猛地一跺脚。
“不知何人乃此处执事?”
“哈哈哈。野宰大人前来,也不知会一声。”
此刻院中的一处房舍内,陡然传来一声大笑。来人远远的便对着他抱拳施礼,迈着方步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王诩定睛一看,原来是老熟人。那个曾经坑过他的三把手。
王诩虽是卫国编制内的官员,但与效命公卿的表臣百司府不属于一个官制体系。所以那帮吏员才会爱答不理的。那人尊称他一声大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哦!不敢劳烦。诩此次前来是为兑现昔日与邑主大人之约。两年秋赋,8400钱皆在此处。有劳执事查验一番。”
“还愣着干嘛?快来清点!”
来人对着一众文吏摆了摆手。然后一脸堆笑的继续说道:
“野宰言出必行,乃真君子也。”
一听到“君子”,王诩便浑身不自然,忙谦让的推诿。
“执事过誉了。诩乃山野闲散之人,幸得邑主大人赏识,这才略有薄名。古人云: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邑主知遇之恩,诩铭记于心。”
卫国此时很流行这段话,与投桃报李的意思相同。王诩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何官职,既然来人应和,便称其为执事。
正巧对方还是姬兰的左膀右臂。王诩便趁机从怀中摸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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