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墨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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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滑厘掰扯着粗壮的手指,数啊数。
“跟着矩子可以学木匠...嗯...学剑术...”
他皱了皱眉。开始冥思苦想。
“嗯...还能听故事。”
身旁的墨翟脸色很难看。
“还能...认识很多人。”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锯子,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的一端垂直的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认为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
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他们远远的就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向这边靠近,随即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见了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了出来,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中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询问自家老大。
“干吗?”
显然声音是有些大了。墨翟的嘴角猛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击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若是不小心挨上一下,估计非吐出二两血不可。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一声。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拖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嘛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他们瞠目结舌,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还没有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自然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有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感好似突然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王诩觉得很痒,手指不禁颤动起来。随后便再也没有那些奇怪的感觉了。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只见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自己的婢女走到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了回梦。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岂不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再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炊烟袅袅的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