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福祸相依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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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门被开打了,王诩呆立在原地,嘴巴微张,一脸错愕的看着公孙长牟。本以为必死无疑,却不想又升官了。简直莫名其妙嘛。此刻他很想问问姬兰,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帮官员拥入牢房,将他请了出来。各种道贺声,不绝于耳。
“恭喜诩野宰!”
“这么年轻便已授爵。诩野宰前途无量啊。”
大夫是爵位,分上、中、下三等。对应不同的爵位,国君会赐封食邑人口,来供养有功之臣。
王诩被众人推搡着出了地牢。明亮的光线有些刺眼,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眸。深深的呼吸着秋日凉爽的气息。
多日来被关在阴暗的地牢中,那霉变作呕的味道,王诩已然是习惯了。而此时重获自由,仿佛看清了世态炎凉。心中顿觉超脱与豁然,就连呼吸着的空气,亦觉清新与来之不易。
就在这时,耳边鼓乐齐鸣,一名胥吏大声宣读着国君赐封的礼单。
“君上封赏下大夫诩,菽一百石,麦一百石,金二十两,仆婢十人,美姬一人....”
王诩不可思议的看着满院的下人以及那满地陈放的樟木大箱,仿佛做梦一般。
与此同时,另有一个人亦是这般表情。不过,他看到的不是下人与礼物,而是满地的尸体。就在距离云梦与朝歌之间的一片荒原处,六十多具赤裸的男尸被堆叠在一起,触目惊心。这些人已经死了一段时间,虽说已是深秋,天寒地冻,但近来频繁的秋雨让尸体开始慢慢的腐烂。
错愕过后,庞忠拿着一方麻布掩住口鼻,快步走向尸堆。对着手下一摆手,命令道:
“验尸!”
这次他从司寇府带了一两的胥役来协助王城禁卫调查卫常失踪的案子。初时他很是不解,为何君上会如此在乎这籍籍无名的家宰。如今除了佩服,便是震撼了。
在士卒的协助下,尸体被一字排开。胥役们手忙脚乱的开始查验尸体。庞忠绕着尸体走了一圈,一眼便认出了那名叫卫常的家宰。
虽然尸体的面部已经有些腐烂的迹象,但是那苍白的面容以及两颊的长髯尤为醒目。他忍着恶臭,走向卫常的尸身,俯身细细察看。
许久过后,他皱了皱眉。继续察看着旁边的尸体。突然,庞忠猛地直起身来,朝着一侧快步行去,沿着一字排开的尸体,目光急速扫视,速度越来越快。
那名禁军的旅长见他如此匆忙,便也跟了过去。
“忠尹伯可是有所发现?”
庞忠点了点头。俯身将那侧卧的尸体扶起。尸体有些瘫软却能稳稳的坐在地上。
“亥旅帅!您久经战阵,不觉得奇怪吗?”
对方走进庞忠,弯下身,将尸体的一条腿抬起。那名男尸立即翻倒。军官看了看尸体的后脚跟。道:
“这人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毙命。他挣扎过,你看这脚跟都磨破了。”
军官似乎很有经验。
“嗯!看样子已经死了七日左右。那您再看看这伤口。”
庞忠将尸体扶起。军官随即抽出佩剑,在尸体的脖颈处比对了一下。
“奇怪!”
然后,两人如此比对了十多具尸体后,庞忠开口说道:
“此为剑伤,但剑身很薄,不像是常用的短刃。亥旅帅可知何等兵刃能造成如此细长的切口?”
军官的眼眸向左上方偏了偏。突然说道:
“越人!”
庞忠迷惑的望了望对方,军官解释道:
“越人之剑长三尺,可造成此等切口。”
就在此时,那总头役慌张的跑了过来,对着二人一抱拳。
“大人!有发现!”
然后,领着他们朝另一侧快速走了过去。三具死相可怖的尸体,被挑出平整的摆放一旁。总头役忙向庞忠二人禀报验尸结果。
“大人您瞧!这具尸体面部凹陷,并有几处指印。凶手力气惊人,竟将此人颧骨都捏碎了。”
庞忠的目光停留在尸体的脖颈处。那里的血肉模糊不堪,看上去死者不止受到了一次重创。以至于脖颈都快断裂了。他蹙起了眉头,蹲下身来。
试想凶手杀人,为求一击毙命,选择对方脖颈也无可厚非。但是一击不中,居然连续刺出多剑。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死者又不是傻子,站在原地像个木桩一样等着对方来刺。正常行凶在一击不中时,凶手的反应必定会果决的一剑斩下对方头颅。又岂会这般凶残?
就在庞忠沉思时,军官说道:
“凶手选择正面直刺对方咽喉,想必武艺不凡。莫非是越人死士?”
庞忠身子一凛。
军官说的很有道理。在死相搏时,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不然又有谁人会去选择狭窄的喉咙下手?除非凶手的武艺已经精湛到完全无视对手的程度。从其他的死尸不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毫无防备的状况下被人一剑抹了脖子。而这三具尸体分明是在死前看到了凶手的样貌。
紧接着,恶心的事情发生了。军官与总头役差点干呕出来。只见庞忠探出两指,伸入死者的咽喉,在里面来回摸索。随后又将其余两具尸体的脖颈也摸了一遍。
庞忠觉得这事情太过诡异。若是凶手一击不中,死者必定会大声呼救。伤口这般可怕,只有两种解释。一是,那些人先被杀害,而这三人是最后死的。二是,这三人直接被杀,根本没有呼救的余地。不然,其中一人的面部也不会留下指印。从手指的角度判断,凶手的手掌是托起死者的下巴,用食指与无名指捏碎对方的颧骨。凶手这么做分明是想捂住死者的嘴巴,不让其发出声响。
庞忠站起身,回头向军官望去。对方虽是经历战阵,杀人无数,但当看到庞忠做出那样恶心的事情,满手粘稠的血污,已是毛骨悚然。
庞忠伸出被黏在一起的手指,笑着说道:
“他们是被箭矢所伤。凶手是为了掩人耳目。”
军官忙向他指尖望去,惊呼出声。
“翎羽!”
如发丝一般细小的羽毛沾染在庞忠的两指之上。军官恍然大悟。说道:
“我明白了。凶手是为了取走箭矢,才将尸体的脖颈破坏。”
随即又迷惑起来。单纯为了取走箭矢,何必要如此麻烦?大可以折断箭矢,将两端拔出,还不会留下线索?再说了,留下支羽箭对案情没有丝毫的帮助。他们到底在掩饰什么?庞忠笑了笑,说道:
“这凶犯恐怕是大意了。他自作聪明,将箭矢推入死者的咽喉,如此便能快速的取出。却不料,留下这翎羽。”
军官眼前一亮。
“不错!”
片刻又皱起了眉头。
“不过为何要带走箭矢?”
庞忠接着说道:
“只有一种可能。箭矢会暴露他们的身份。亥旅帅难道没看出来,这箭矢是有箭头的吗?”
这时的军队中,用的箭矢是没有箭头的。用青铜铸造的箭头来射箭与射钱无异。正是因此,导致箭矢头部过轻,只能平射200步的距离,而有效的杀伤距离则不足80米。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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