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惊喜还是惊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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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出民坊,在街市上草草用过早饭,墨翟已是按奈不住。
“到底怎么做,你快说啊?”
“你会爬树吗?会爬山就告诉你。”
这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墨翟瞬间懵了。此时,禽滑厘蒲扇大的一只手攥着两张烧饼,一边撕咬,一边大嚼。
“俺会爬山。爬的老高了。”
一口开,满嘴面饼的碎屑,扑面儿来。喷了两人一脸。王诩抹着脸,数落着禽滑厘:
“喂!爬你个鬼啊!你爬树?树会倒的吧?下次拔树一定喊你。”
墨翟不顾仪容,陡然停下脚步,站在街道正中,对着王诩恭身一礼:
“请先生教我。”
这肉嘟嘟且讨喜的少年,平生从未如此郑重的求教于人。若论才思敏捷,高傲的墨翟从未真正佩服过谁。哪怕是与鲁班比试失败后,他也未曾将对方的发明放在眼中。直到见识过水车与那复杂的织机后,墨翟被眼前的少年深深的折服。
此时,街上的行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王诩着实尴尬,一个铁塔吃货已经很乍眼了。墨翟这么一拜,他立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都是兄弟,干嘛这么认真?走走走!慢慢说。”
王诩为了表达兄弟间的义气,忙与墨翟勾肩搭背起来。
“对了!你到底会不会爬树?”
“只要诩兄教我,莫说是爬树,哪怕赴汤蹈火,翟在所不辞。”
“没那么严重。”
刚行出几步。王诩觉得肩头沉重,他偏头一看。禽滑厘的大手也搭了上来。
“滑厘!把手拿开。”
“嘿嘿!俺也想这样。”
“你这哪儿是搭肩?分明是摁着我嘛!快拿开,不然我怎么走路?”
可不是嘛。王诩与禽滑厘相差三十公分的身高。对方巨手一搭,他寸步难行。看着巨汉委屈的模样,王诩无奈的劝道:
“你想想我堂堂野宰,当众被你搭肩,你个子那么高,岂不显得我很矮吗?被人瞧见多没面子。快松手。”
禽滑厘笑笑:
“这个简单。”
大汉立时曲膝,眉毛上挑,瞟了瞟王诩的头顶,认真比对着两者间的身高差。王诩顿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他翻了个白眼:
“轻点!”
禽滑厘稍稍抬起手臂。王诩则无奈的将另一只手勾上对方的肩头。禽滑厘开心不已。他觉得兄弟间就该这么走路,显得特别霸气。
街上的行人顿时目瞪口呆。只觉他们的野宰疯了。搂着个男人招摇过市不说,居然还搂着个大猩猩。禽滑厘罗圈腿般的走路方式,果真滑稽无比。
没过多久,三人便来到了阿季的药庐。王诩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帛,递给墨翟。
“一天盖好,你觉得有问题吗?”
墨翟是木工方面的专家,看着绢帛上的木屋结构与家具图样,只是片刻功夫便给出了答案:
“没问题。只是这些木匣与箱柜做工巧妙...会有些麻烦。”
昨日见到阿季沮丧的模样,王诩便下定决心,给阿季一个惊喜。于是,为了不让对方发现,在少女沐浴时,他悄悄地画出草图。想着将草庐改造为木质结构的清雅小屋,并且按照后世的中药店来布局装饰。一组满是抽屉的储药柜,定会让少女欢喜不已。
一想到阿季崇拜的目光以及羞答答的赞美声,他心里美滋滋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仿佛自己飞上了云霄。
当王诩回过神来,墨翟早已交代好禽滑厘如何采办材料。王诩摸出两金,嘱咐道:
“滑厘!你去把木匠找来帮忙。申时在食肆订桌酒席,让掌柜通知李大叔与风伯一家。大伙好好热闹一番,酒肉管饱。”
禽滑厘接过钱,欢天喜地的跑回城去。王诩则带着墨翟进了大山。
昨日他盘算了许久,制定出完美的计划。今天阿季会在家中打扫,午时以前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他先去掏鸟蛋,好好感动一下妻子。然后,找个借口不让妻子出门。待到明日这里完工,他再领着阿季前来,好好的表现。想到这里,心中窃喜:
“嘿嘿!完美。”
崎岖的山路,蜿蜒盘旋。秋日大山中的旖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王诩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那套商业的管理模式。
“云梦百姓不足万人,我一小小野宰,岁入起码三十万钱。倘若墨门能掌控十位这样的胥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入。”
“诩兄!小弟不解,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哎!愚不可及。我问你,姜子牙何以被姬昌赏识拜为太师?”
“太公乃兵家鼻祖,开百家之学,其才学更是无人不知。”
王诩顿感头大。
“停!停!姜子牙不过行商入赘之人。得西伯侯赏识成就不世功业,乃审时度势。深谙博名取利之道尔。试问百姓若不知其鄙陋,以直钩垂钓而嘲笑相传,又岂会为他扬名?”
“愿闻其详。”
以现代人的眼光。“愿者上钩”无非是姜太公的自我炒作。他一介平民想结识西伯侯姬昌苦无机会,只能做出点愚蠢出格的事情,让百姓口口相传,为他扬名造势。哪怕是嘲笑与骂名,只要引来姬昌,他便有了毛遂自荐的机会。
王诩将自己的见解灌输给墨翟。每每有妙语之处,对方都狂喜不已。
“所以说赚钱是为了博名。墨门有了财富,便可到处铺桥修路造福百姓,一旦名声在外。还愁没有门徒追随吗?”
“然也!然也!”
“你在云梦学得到水车或是织机都是扬名的工具。懂了吗?不过,五年内你不可将织机的秘密传扬出去。我还没捞够钱呢。”
墨翟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又谈起卫常行骗之事,不知不觉已行至那处掏鸟蛋的树林。王诩摘下腰间的竹篓,递给墨翟。
“交给你啦!掏满一篓便告诉你杠杆原理。我先生个火,你慢慢掏。爬树时小心点。林中有蛇。”
王诩虽然带着佩剑,但是对遭遇饿狼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在他想来,野兽怕火,这么做会安全些。一会儿顺便再烤几枚鸟蛋,作为零食吃吃。欣赏着秋日的美景,这才是所谓的生活嘛。
随后,他从袖袍里掏出那块水晶,开始聚光点火。
先前被那宝石商人坑骗,说这水晶乃女娲之泪。他滴血测试后,一气之下差点将其摔碎。由于在购买时,他便注意到,这凹凸镜般的水晶可以聚光。尝试后,果真可用于引火,甚至比鉴燧好用。后来他就把害自己失血过多的怨气,通通撒在那商人身上,没事便诅咒几句。而这块水晶则幸免于难,时常被王诩带在身上,当做生火的工具。
此时,墨翟的一条腿刚搭上树干。瞧见王诩神奇的引火方式,惊愕的金鸡独立。当王诩注意到墨翟猥琐的姿势后,无奈的笑骂:
“呵呵。傻愣什么?快干活啊!回去就教你。光...是直线传播的。”
墨翟纵身一跃,向上攀爬。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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