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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李婉洗完了头发回屋,便看见李怀江不知从哪翻出来一箱子的书籍,手里也正拿着本靠在炕床上,看得入神呢。
渐渐的,李婉也记起来,李怀江的原身是识字的,李家兄弟的父亲李民垚,也就是李婉那死去的便宜公公,年少时便熟读四书五经,如果不是因着战乱,李老爷子的意思是要让唯一的独苗苗考科举入士改换门庭来着。
奈何朝局动荡不稳,在逃难的时候李民垚遭了不少的罪,老五和小妹出生前她那个便宜公公就去了,便宜婆母因怀的是双胎,身子也本就不好,生产时没能挺过去,生下两个小的也跟着去了。
李民垚在世时亲自教导几个儿子读书识字,只有看着最老实不过的长子李怀江一教便会,深得他这个老父亲的心,觉得大儿子将来肯定能完成他这个老子的夙愿,考科举成为一名有学问的秀才举人云云。
只是,原身李怀江也不知道咋想的,觉得读书人就是烧钱,一大家子这么多口人张着嘴等吃饭呢,地里的活不能只赖着几个弟弟来干,爷爷老子娘三个长辈都下不了地,他这个做大哥的再不多干点活,指定哪天连口吃食都混不上,还读什么书啊。
于是,李怀江便放弃了继续读书的念头,认为识得几个字,能看懂家里田契地契,日后也不会在这上头遭人的道,那便罢了,把爷爷和老爹辛苦为他寻来的手抄书籍,一股脑的全打包了起来,待日后还能传给小老弟或者自己的儿子用。
如今大盛建朝初期,王权交替朝廷急需广纳才子官员屡开恩科,大盛与宋朝制度相似,虽仍保持重农抑商的制度,但也开放了商人及其子弟可以入学读书参加科举的国策,这些年各大书塾书院涌入大批商人子弟,都为了考举做官抬高家族的地位。
听闻动静,李怀江从书里移出来目光,瞧见女人包裹的头发直往脖子滴落水珠子,眉头动了动把书放下。
“过来!”
李婉闻言也没想那许多,刚走过去,男人便伸手把她头上的布巾拿下,还没等她生出恼意,男人不知在哪抽来一条干净的布巾,轻轻的给她擦拭头发。
在这里,生活质量低下,自然没有那洗发水、护发素之类的,原身的头发本就因着常年营养不良,毛燥干枯得还有点发黄。
于是李婉便想到,让凌氏每日把淘米的水给她留下,淘米水无论是用来洗脸,或者洗头,都是不错的东西。
男人帮忙擦干头发的举动,换作哪个女人都会容易想入非非,而李婉并不然想,在她的心里,这个男人欠她一条命,就算让他给自己当牛做马,她也是有理的,所以擦个头发算得了什么。
李怀江本身仅仅只是出自好意,担心她的头发不及时擦干受凉了染上风寒,这里物资稀缺,医疗水平更别提有多落后,普通的小风寒,若是不及时得到医治,分分钟也能要了人的命。
只是,在他手指触碰到那一缕缕湿润润的发丝时,指尖带来的酥麻感无意识的窜进他的心窝,这种触动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有点陌生,又有点慌,仿佛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频率。
他想把布巾还给女人让她自己擦,却又有些不舍得,尤其是看到女人软弱无骨的的耳廓,在烛火的映衬下晶莹剔透,粉嫩得让他喉间干涩发痒。
这种非分的遐想让他觉得自己很无耻,又让他感到心安和愉悦,是他来到这里第一次让浮躁的心得到了缓解,就好像溺水无助的人,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的浮木。
以前他总爱在工作上挑这个女人的刺,特别欣赏她跳脚后的干劲,她认真工作起来的样子专注得让人移不开目光,他以为那是纯粹的欣赏,比起如今,那时候的她更有魅力。
所以,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意无意的把目光落到这个女人的身上?
他不记得了,也想不起来,或许已经许久了吧,久到已成常态。
思及此处,他竟有些庆幸能与她一起来到这里,生活在一起,朝朝夕夕如影随行。
“我感觉咱俩的日子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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