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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之国,成都。
一年四季的风,属夏天的风最为凉爽,它有一丝清澈的微凉,又有一丝干爽的微甜,我爱这夏天的风,总是那么让人充满期待,留下亲切的怀念。
只见素有天府之国美称的成都城,这里的山川锦绣却是人间罕见之景,李白舞剑尽兴以后,并会安静的喝上一口美酒佳酿,伴随着山间溪水潺潺流动的声音,落叶也滑落在河面上。
李白此刻正在沉思片刻,他喜欢这样安静的环境,去思考一些人生哲理,就这样安静的想着,没有一丝打扰。
此时的杜甫已经来到了天府之国成都,他惊叹这里的美丽,这里的宏观壮景,没有想到天府之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美!美到让人难以忘怀这份景色,久久的荡漾在杜甫的心田。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那位他一直想见到白衣少年也在这里。
而白衣少年不知道的是,那位历史星河上与他齐名的诗圣,将在这里与他展开一段经历。
边塞的高适因为离天府之国成都比较近,骑上战马赶路了一会,便来到了这里,顺便他还提携了几壶美酒,想赠与李白,毕竟知人所好,要投其所爱。
李白浑然不知这一切事情的到来,只知道每天这样过着游山玩水的生活,虽然说有些无聊,但却也十分的洽意。
“看来再好的美景也会看腻啊,还不如找几个知心朋友,一起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那真是痛快啊!”李白默默感慨道。
只见高适来到了天府酒馆,问酒馆老板说道:“老板你好,请问有看见一位白衣少年去哪了吗?大概个子高高的,平时喜欢背负着长剑,腰挎红陵带酒壶。”
“噢?您说的是李客官吗?他最近喜欢去星月瀑布游玩。”酒馆老板很客气的回应道。
“好的,谢谢您。”高适听后,便向星月瀑布的方向赶去了。
杜甫骑着黄驹马来到天府之国成都之后,便看到一家农户正在甩打着鞭子抽一只小毛驴,杜甫于心不忍,便上前跟农户交流道,愿意将黄驹马换那只小毛驴,农户见长发男子傻的居然用马换毛驴,便高兴的答应了。
而这一路上杜甫则坐着小毛驴悠闲的逛着成都街上的一切商品,了解这里的乡土人情,顺便找找自己的写诗灵感,也是十分不错的选择。
只见他安静躺在小毛驴身上,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成都着名的锦绣制作,便安静的停了下来,仔细看着妇女们的锦绣制作,那蚕丝顺着织布机而动,妇女们脚下也从未停歇,认真的工作着,杜甫不忍称赞道这些妇女们的心灵手巧,能打造出如此华丽优美的绫罗绸缎,而长安城一半华丽的绫罗绸缎都是来自于成都的生产,可见成都这个地方,真的是一块商人所要投资的宝地。
李白游玩累了,便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眯了眯那双桃花深眸,那袭白衣在阳光下格外明亮,而此时的高适正在往星月瀑布的方向赶来,还提了两壶百年珍藏的剑南春,以供李白畅饮。
只见高适来到了星月瀑布,看到了正在休息的白衣少年,便高兴的喊道:白兄,我来找你玩了。
李白睁开那双桃花深眸,看向了前方的蓝布衣男子,发现是自己前几天认识的高适兄弟,此人的豪迈不在我之下,竟然能为边塞随军参谋,才华也是不低的。
“高兄?你怎么有空来这里?”李白笑问道。
“我啊,最近有点时间来找你玩,还给你带了两壶酒,你看看,可是百年珍藏的剑南春噢!”高适拍了拍带来的两壶酒,愉悦回道。
“高兄真知我意,知道我李白嗜酒如命,还特意带来珍品佳酿给我。”李白微微一笑讲道,李白上一次喝剑南春,是在自己做侍奉翰林的时候。只见时间一晃,早已被赐金放还了,如此说来,真的是一段难忘的往事,只是没想到高适这么有心,居然带这么好的美酒前来拜访自己。
“哈哈哈!我听闻白兄有酒中仙的称号,所以呀,这酒中仙可不能没有酒!”高适幽默风趣笑道。
“真好,连我这个你都知道。”李白淡然回答道,说罢,两人便打开了这百年珍品的剑南春,一股清新扑鼻而来的酒香环绕在四周,连溪水中的鱼儿闻到这股酒香味,都忍不住醉了下去。只见飞舞的蜜蜂弟弟,也闻到了这股醇厚的酒香,不觉已经醉在花丛中……
“怎么样?这可是百年的珍品,我从军旅中带出来的,自己都不舍得喝呢。但听闻白兄好酒,所以就拿出来了。”高适讲解说道。
“有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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