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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的确是个容易犯困的季节,刘雨琦有些犯困的趴在桌上,手上还拿着蘸了墨汁的小号毛笔,笔的长度和宽度要比正常的略小些,一般是用来给小孩练大字用的初学笔,只是用普通的羊毫所制。
刘雨琦打了一个呵欠,毛峰上的墨汁不小心染到了练字用的毛边纸上,瞬间就化开了。将本已经歪歪扭扭的大字更显得惨不忍睹。
刘雨琦连忙悄悄收起写坏了的大字,悄悄的打量了下旁边正在打花样子的母亲。见母亲还沉浸在绘制花样中,就坐直了身体认真练字。
可不能再糟蹋这些纸张了,前些日子张大娘送这些笔墨纸砚来的时候,可是又给了母亲不少的绣活,看样子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可是不便宜呀。
虽然刘雨琦在前世是个高材生,可惜即使是近二十年的寒窗苦读,最终还是一名高管,但自小学的就是简体字,对于古代的繁体字,还有很多不认识,因此有着28岁的灵魂的刘雨琦在这里其实还是个半文盲。
而前世读书时一直使用的是钢笔、铅笔、水笔之类的,后来工作就全用电脑打字,几乎很久没有好好写过字了,这用起毛笔来可真是困难多了。
刘雨琦哀叹一声,继续临摹起字帖来。好在这28年也不是白活的,至少领悟力可是一等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四岁孩子的记忆力超群还是怎么的,刘雨琦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非常好,只需听赵雪依读过一遍书上的内容,就完全记住了。
没想到传说中的过目不忘的本领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这可是太酷了!这对于刘雨琦来说无疑是让她在漫漫学字的道路上事半功倍了很多。
三月十五,是村里的赶集日,正是这些村户赶着到市集里售卖一些货物换些银钱的时候,因为临近京城,所以这日到京城的人分外多,除了李家村,还有其他的邻边村子也会过去。
而同时这也是外来小贩都在京城售卖全国各地的物产,使得这一日的京城尤其热闹。
随着公鸡的鸣叫声,村里的灯火开始逐渐点亮起来,家家户户开始忙着烧火做起了早饭,今天可是赶集的日子,得早些起床去市集上去。虽然天色还有些暗淡,但出村的小路上,已经有陆陆续续走动的村民往市集的方向走去。
天气逐渐转暖,村里的小孩有的已经褪去了厚重的袄子,换上了轻便些的春衫了。然而刘雨琦依然还是她那唯一穿着有些补丁的袄子,因袄子破旧也不是很厚重,所以这个时候穿着倒也不是很热。
赵雪依看着女儿身上的破旧袄子,拿出旁边柜子里的几个铜钱数了数,沉思了一会,又从枕头地下翻出了些绣好了的丝帕。这些丝帕都是那些大户人家拿来的布料,做好人家指定的量后剩余的一些做出来的。
“琦儿,想不想去城里看看?”赵雪依用布将丝帕包了起来,朝一旁正在穿衣的女儿说道。
“好呀,听狗儿哥哥说,城里可热闹了,娘亲要带我去吗?”刘雨琦听到说要去古代的京城,顿时激动了起来,兴奋的说道。
“是的,娘亲今天就带琦儿去城里逛逛,给我可爱的琦儿买些布匹做件漂亮的春衫穿好不好?”赵雪依看到女儿兴奋的表情也开心起来,刮了下女儿的鼻头笑道。
刘雨琦看了下母亲手中的几个铜板,了解到时下的生活艰难,眼神暗淡了些,说道:“啊,我刚想起来,今天的大字还没有练完呢。娘亲,我们下次再去吧,今天就不去了。”
赵雪依明白女儿的懂事,心里有些发酸,让女儿小小年纪还要跟着自己吃苦,压下心里的难受,露出慈爱的微笑说道:“可是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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