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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师不利,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凌峰也明白这种事情急躁不得,索性便就打道回府,一边潜心修炼,一边等待胡八一和王胖子回来。同时,他还不忘买了些古董书籍,给自己充一充电。
作为一个即将专职盗墓贼的冒险者,他总得稍微的提高一下自己的职业素养,否则,等到了墓中,他怎么知道,哪些才是真正的宝贝?
学了知识,就得印证,连着好几天,他每天都往潘家园街上跑,这一来二去的,胡八一和王胖子两人没见到,倒是让他意外跟大金牙搭上了头。
大金牙,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着他嘴里镶着的那颗黄金门牙得来的外号,他开着一家古董店,在潘家园里混的久了,大金牙这个外号叫开了,反倒没人在意他的本家姓名,而他本人也常以大金牙自称。
凌峰之所以会与他结识,还是因为他在验证自己所学知识的时候,利用念力异能,从一个小地摊上淘到了一块古玉,当时大金牙正好也在场,眼见凌峰有意将古玉出手,便出高价将那块古玉收了,两人也因此相识。
大金牙是个地道的生意人,最喜欢结交有本事的的人。而凌峰知道他和胡八一、王胖子是朋友,想要借他作为认识胡八一、王胖子的跳板。双方都是有心人,虽然各有各的目的,但也正是因此,你来我往的,很快就成了朋友。
这天,凌峰照例来到潘家园,到大金牙的店里跟他学习辨识古董的相关知识,待到临近中午时才离开,谁曾想,方甫出了店门,迎面就遇上一个人。
这人拎着一个破皮包,约莫三十多岁的模样,穿着土里土气,紫红色的皮肤,一看就是经常在大太阳底下干农活的人。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轻易不会来古玩市场,如今来了,多半都是有什么宝贝想要出手,当然,这“宝贝”二字还要待定。
凌峰下意识的看向他紧紧捂着的那个破皮包。
虽然,凌峰并不是什么行家,但好歹也在潘家园混过一段时间了,他知道,绝不能小瞧这些来古玩市场卖货的人,说不准,他们手里就有什么值钱的宝贝,于是便忍不住出声问道:“这位大哥,看你的模样,是有什么古董要出手吗?”
听到凌峰的话,那人脸上的神色登时大变,他看起来很紧张,几乎下意识的捂紧了手中的那个破皮包。
凌峰知道,这哥们怕是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又或者,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来这种地方卖货,所以难免有些紧张。
看着他那紧紧捂着的破皮包,里面难道还真的有什么宝贝不成?
凌峰下意识的用出了精神念力,瞬息之间,便就无视阻碍,探进了破皮包里,登时,一只精巧的绣花鞋便就映入了他的视线中。
这只鞋十分小巧,几乎不足一握,只有古代的三寸金莲才能穿得了。鞋的前端尖得像是笋尖,绿缎子打底儿,上边用蓝金红三色丝线绣着牡丹花,檀香木的鞋底,中间有夹层,里边可以装香料。
从外观及绣花图案上看,像是明代的东西,工艺相当讲究。
要是换了大金牙,他用鼻子一闻,就可以知道这鞋的来历,但凌峰却没有那么高明的手段,吃不太准,但看这成色和做工倒不像是仿造的。
等等...........
凌峰好似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当下,他再仔细看了看那只绣花鞋,然后又好好的打量了眼前的老乡一番,心中那一丝模糊的猜测,忽地变得清楚分明了起来:这货,该不会就是李春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