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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向御行,是什么人?
我乃穿越者,位面之子,日向大少爷,柔拳宗师,影级强者,木叶救世主,降临于风暴之夜的忍界霸主。
这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样的一个我,会说话不算话吗?会对自己和别人立下的赌约而感到后悔到想死吗?
哼,别小看人了,答案当然是......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没有搞错!我到底是哪根筋抽了!为什么要答应她的条件啊!”
当辉夜离开了这个给两人留下“美好回忆”的天台后,御行忍不住捂住额头坐在了栏杆上,一副“工头不给钱,老子要跳楼”的死样,然后朝下面毫无廉耻地大喊着。
开玩笑,开玩笑吧?让我用不犯法的正规方法去挣三点五亿両?这拿个头挣啊?天天卖屁股都不够吧!
所以,御行后悔了,他大大大大的后悔了。
他后悔为什么没事要和辉夜打什么赌,他后悔为什么要让那怪女人随便开条件,更后悔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装逼。
对,是装逼,一切都是装逼惹的祸。
要不是御行在辉夜面前装逼,随手硬接静流的怪力拳,要不是御行在辉夜面前装逼,随意释放出超凡的强者气势......大概辉夜也不会察觉到他的实力远超同龄人,更不会提出这个条件了吧。
但这能怪御行吗?青春期的男生,喜欢在漂亮的女同学面前表现一下自己,这是什么坏事吗?肯定不是啊!这怎么可能是呢!哼。
不过现在就麻烦了......我该怎么赚到这笔钱呢?在完全合法的情况下。
虽然如今下午的课程已经开始了,可是御行却完全没有想要回去上课的意思,毕竟上课这种事本来对他的意义就不是很大,尤其是在背负了“一年”这个可怕的还债期限后。
如果想要对付大筒木和“四财”的话,辉夜的合作是必须的,或者说,她的存在是必须的。
的确,在这个年代御行是一位顶级强者,但不代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干嘛就干嘛。
反派们可以仰仗着自己的实力强大便为所欲为,想杀谁杀谁,想灭谁灭谁,可是御行不能这么做,他毕竟背负着日向一族大少爷的身份,这种身份即是一种荣耀,又是一项枷锁。
例如明天御行就去把“四财”杀个清光的话,他自己要逍遥法外自然是不成问题,可是日足呢?雏田呢?他们怎么办,也抛弃一切和御行去当个逃犯,永远无法暴露在阳光下?显然不行。
所以,要对付敌人就得有正当的理由,师出有名,而要让日向一族可以在名正言顺的情况下进行复仇的最好方法就是......“挟辉夜以令诸侯”。
大筒木辉夜是“一隐”的大小姐,她虽然本身势力不强,实力或许也没有,可是这个名号的价值却是比想象中还要大得多。
如果辉夜能配合的话,那么结果就是御行可以用“大筒木一族”的名号去做很多事,不但要对付“四财”会变得很简单,而且也不会遭到“大筒木一族”的全面围剿。
的确,如今虽然大筒木三兄弟是和那几个财团穿一条裤子的,可辉夜的父亲大筒木家主还好端端地活着,并不是说那三兄弟就能一手遮天,这里头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因此终归到底,有没有辉夜的加入,就决定了御行的身份到底是“草鞋小贩”还是“汉室宗亲”,这个大筒木大小姐的价值就是如此巨大。
怎么办啊?要争取辉夜的加入就要合法的在一年内赚到三点五亿両,这......难道真的要搏一搏去写小说试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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