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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大壮把那个书找出来,小满一看,顿时惊讶地瞪圆了眼睛。
书很旧,却用牛皮纸包得好好的,看得出主人对它的珍惜。
关键的是,这本书竟然是《乱世佳人》的缩写版,尽管不像原著那样晦涩难懂,却有许多地道的英文表达和长难句,没个大学英语六级的水平还真啃不下来。
“这是你妈以前看过的书?”
大壮没学过英语,自然分不清这其中的差别。在大壮的认知里,这不过是他娘闲来无事看的闲书而已,和她平时干的针线活没啥两样。因为他娘身体不好,性子又沉静,最喜欢的就是读书,所以他爹也依从着他娘,去镇上或者有机会去城里的时候会特意去旧书摊上逛逛,买一些旧书回来,给他娘闲来无事看着消遣。这本《乱世佳人》的缩写版就是淘来的旧书,书的原主估计只看了个开头,因为开头的十多页里有很难看的圆珠笔勾画的痕迹,后面则是崭新的。这一本书算是淘到的旧书中最得他娘心意的一本,大壮记得他娘还在的时候每天都会捧着这本书聚精会神读上一小会儿,然后睡觉。
小满微微拧眉,又问:“那你妈教过你一点英语没有?我记得你上次说你从村小回家,你妈说要教你学文化的,难道她没教你学点英语?”
“没有。我妈就教我识咱们中国字呢,教了我学《三字经》和《幼学琼林》,后来还有《古文观止》,对了,我会背很多唐诗,还有《论语》,比村里有些读了高中的都会背得多呢。就是英语不懂,别说看这种书了,就连这书上歪来扭去的外国字,我也是一个都不认识。以前我和我爹就开玩笑说,我妈看的这书,简直就是天书!”
小满的心里涌起莫名的感觉,隐隐然有些对大壮娘的愤慨:凡是做母亲的,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的,大壮娘自己英语很好,肯定也知道掌握一门外语对一个人的前程有多大的重要性,可是,她却没有教给大壮,大壮甚至连英文字母都不认识!
小满的思绪又被牵着跑了:真的很好奇啊,大壮娘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怀着怎样的心情?她自己明明满腹诗书,还擅烹调会外语,看遗像中的容貌也是极其秀美的,为什么甘心情愿地窝在这个小山村,和大壮爹那个性无能在一起混着度过了余生?不仅如此,她甚至要大壮也这么过一辈子,临死前告诉大壮就留在这小山村里,不要外出打工,按着她的话说,“外面的人很坏”。到底有多坏,那个人,或者说,那些人,曾经对她做过什么?
只是逝者已矣,将秘密带入了坟墓,小满尽管心里好奇加满心戚戚,亦是无能为力,还是转而做自己能做的事吧!
小满先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大小写列出来,整整齐齐写在两张白纸上,开始教大壮认。
大壮到了如今这二十二岁的年纪才开始学习外语,自然不如那些六七岁或者十来岁就入门的人放得开,加上发音拗口,他跟着小满学说英语的嘴唇动作很夸张很别扭,看得小满忍不住捂嘴笑。
学得这么磕磕绊绊地,大壮自己很不好意思,觉得在小满面前丢人了,哀求地说:“小满,咱能不能换个别的来学?洋鬼子说话怪里怪气,我实在学不来。”
小满忙端正脸色,说:“学不来也要学,做人必要要有上进心。你以后要去学夜校学函授的话,别的文化课都可以混,就是这英语没办法混,还有,英语还比别的科目作用大,你要是去公司应聘,没准儿人家就要你来一段中英文的自我介绍,不会英语很吃亏的。就算你不打算上班,要自己单干,英语也有用啊,你去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还有,和老外谈判合作啥的,光靠翻译不成,还是要自己会点……”
小满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说得大壮没奈何,只好认命地接着学,学一会儿受不了了,又苦着脸说:“唉,小满啊,我真不是学这个的材料啊,这老外卷着舌头说话的架势,我……”
小满笃定地说:“万事开头难。才开始都会觉得难的,我当年也是这么熬过来的。说起来你运气真好,一般人学英语,要么在学校里上大课,要么,就是周末赶车去外面的培训班上什么精品小班,还不是二十个人一起的?你看你,我只教你一个人,标准一对一,还不要你的学费,态度还这么和蔼可亲,你还不好好学?”
大壮只好一咬牙,说:“好,我好好学。”
小满虽然英语说得不错,却总归不是学师范的,又是最最初级的阶段,难免地很枯燥,大壮既然答应了小满要好好学,尽管各种不适应,却还是咬着笔头,费劲地读着,念着,写着,看得小满很欣慰,摸摸他的大脑袋,鼓励地说:“坚持下去,只要你努力学,三个月,我保证你能达到高中毕业的英语水平。”
大壮听得眼睛发亮,人嘛,谁不希望多学些本领,以后好往高处走?既然又是小满的一片苦心,大壮自然是要全力以赴的。
这一学,就学到了快十一点,小满都累了,打着哈欠,说:“今天就到这里吧,你都学了三个小时了,也差不多了。”
三个小时的功夫,大壮基本背会了二十六个字母,正在笨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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