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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如果这法子可行,宝儿还可上书皇上,在全国上下推广实施!”慕容清枫笑道,一时精神大振。
慕容襄嗯了一声,吩咐道:“赵哥哥,你找人再跟着那名少年,看看有无人家肯用他,记得随时向我汇报。”
“是!”赵远得令,退了下去。
那日在庙中初见,只看出他是个孝顺老人的孩子,在这人皆相食的年代,尤显可贵。想起与轩辕霁云的玩笑话,她开始认真考虑,是不是真的找一个人留在身边,亲自教导与培养,使之成为一名完全效忠自己的心腹兼保镖?当然,她不需要那种愚忠的人,他可以有他自己的个性与特质,但是他的全部心思,不沾染丝毫杂质,一定是要完完全全在自己身上的。换句话说,这个人,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
人心难测,即使是再亲近之人,也会有所保留,也会表里不一。当初刚看见厉杨与那名女子在一起时,她是那般心痛,只模糊想到:她对一只猫好,它会给她捉老鼠;对一只狗好,它会给她尽心看门;对一个人好,他却在她心上狠狠刺了一刀!那种遭遇背叛后的孤独与无助,她发誓不会再让自己经历第二次!
所以,如果培养出这样一个人,能对她一心一意的尽心与忠诚,能够让她全然信任,永远不会担心他的背叛,对她而言,这将是一个多么大的挑战!
慕容襄眼里闪过一丝坚定,不论如何,这名让她莫名心生好感的少年,她是不打算放过了,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呆了三年,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想要的,她一定要全力去实现!
大半日,少年走了南棠城内无数家店铺,均是一无所获。也难怪,人家一看他那身褴镂的难民打扮,都捂着鼻子,远远避开,哪里还肯听他说什么找事做一类的话语。
他无意识地向前走着,走到街边一条小巷,找个角落坐了下去。
腹中咕咕作声,他把腰带解开,拴得更紧些,抬头看了看天,时间已经不早,想必庙中的午饭已经派过了,现在回去也没啥意思。出来的时候给爷爷拍了胸脯,一定能找一份事情做,哪怕是搬运货物,只要能让他吃个半饱,他有的是力气。
那庙中倒是管吃管住,可是又能维持多久呢?再说爷爷有病,说不定哪天病就翻了,这失心疯的病症发作起来,那是六亲不认,甚至发狂到伤及他人身体。到那个时候,那大善人一定会把他们赶出去!这种情形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也是正常得很。
所以,他一定要找份事情来做,然后养活自己,照顾爷爷。只要能让爷爷在有生之年过得好,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如果有人家愿意用他,他一定努力做事,先做一名小学徒,跟着师傅学手艺,什么木工啊、打铁啊、抓药啊,对,最好是进间药铺,跟个郎中学点医术,将来还可以给爷爷看看病,他可以不要工钱,只要有个能遮风挡雨的小屋,让他和爷爷能歇息下来,每天能够吃个大半饱,就太好了!他总会慢慢长大,长得身强力壮,他们的状况也会越来越好的,爷爷一定会活到一百岁,那时候他有钱了,还要找个上好的酒楼,摆他十桌二十桌,全是大碗大碗的肉食和白米饭,给爷爷贺寿!
想着想着,少年慢慢闭上眼睛,靠在墙边,静静睡去,脸上犹自挂着满足的笑容。
睡梦中,他梦见了家乡,梦见了爷爷,家乡风调雨顺,硕果累累,一派丰收景象;爷爷头发变回了黑色,显得好年轻,嘴里喊着自己的名字,手里还拿着一根糖葫芦。那糖葫芦真甜啊,就象那日在庙中见到的那位小公子的笑容一样甜美……
这一睡,也不知睡了多久,忽被一阵食物的香味惊醒。
什么味道这么香?迷糊中,他微微睁开眼,使劲揉了揉,循着那味道看去,只见前面不远处的一户门口,一只黑色大狗正埋头吃着,面前的碗里堆满了狗食,有饭有肉。
少年紧盯着那碗里的食物,慢慢站起身来,依着大半年沿途乞讨抢食的习惯,本能地冲了过去,端起那碗,转头就跑。
大狗只愣了一下,不甘示弱,撒腿便追,边追边不住狂吠。
“哈哈,快看,那人抢狗的食物!”街边一人拍手笑道。
“是个要饭的吧,饿慌了不是,连张家有名的威武将军的吃食也敢抢!看来要被咬惨了,真是造孽啊!”另一人识得这狗,叹了口气。
少年喘着粗气,心砰砰直跳,都快要蹦出胸膛了,脚上象灌了铅一样,加上对这地方不熟,奔跑的势子逐渐慢了下来,眼见那凶猛大狗就要追上。
他大为着急,又舍不得手中的食物,听得身后的狗吠,心想横竖跑不掉,多半还要遭狗主人的责难,干脆停下来,也不管自己是否被咬,举起碗来,将碗里食物直往口中倒去。
大狗很通人性,见他吃掉自己食物,狂吠两声,扑了过来,一口咬在少年细弱的手臂上。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该死的畜生,我的人,尔也敢张口就咬!”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