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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英这个女人,是一惯听丈夫的话的。只是,她一想到最多半年之后,自己活生生的丈夫就天人永隔,她无法接受。
终于,她在偷偷哭泣的时候,被女儿发现了。
余欢,父母只希望她能欢欢乐乐的度过一生。
看到母亲来不及掩饰悲不自胜的表情,她意识到家里出事了。还是天大的事!
知道了父亲的病情,余欢也明白就自己家的现状来说,就只有一条路,等死。然后,母亲带着她继续过日子。
余胜利或许没有大本事,就是个蝼蚁众生里的一员。一生碌碌,辛苦操劳。与妻子一起过日子,对妻子体贴照顾,一心一意,对女儿也是慈父一枚。在那个年代,普遍重男轻女的社会大环境里,妻子因生余欢的时候大出血,子宫受到了损伤,再也不能生育了。这个男人也照样不离不弃,从来没有因为她不能为自己生下个男孩子来繁衍家族而心生嫌弃。
每当妻子因为不能为他生下一个男孩子而内疚不已的时候,他就会安慰妻子:“女儿是我们的贴身小棉袄,知冷知热,不还有一种说法,说女儿是爸爸的前世情人吗?我一个大老粗,没什么本事,能娶到你这么贤惠能干的女人,就是人生大幸事。而且,我们有欢欢就够了啊。人生该有的体验,为人子女,为人父母,我们都有了。就足够了。我非常知足。为什么一定要有男孩子呢,我们老余家又没有皇位要继承,也没有万里江山要列土封疆。我们就好好的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谁愿意嚼舌根子就让他们嚼去。谁敢说到我们面上来,就直接顶回去。”
哪怕是从前有公公婆婆在世,丈夫的担当与维护也让妻子免于被无端责难。这个家庭不富贵,却是夫妻相濡以沫的典范一样的存在。余欢在这个家里更是像小公主一样,无忧无虑的到了高中毕业。
天降大祸。
余欢是一个有心机的女孩子。她的心里当时就有了主意。
从自己懂事时起,就知道因为自己家里是独女,比其他家庭两三个孩子打不住的家庭环境优裕得多。别的同龄人买不起的护肤品、漂亮裙子、可爱的毛绒绒的女孩子小皮靴,让她活得高人一等,鹤立鸡群。
从上初一开始,就有男孩子向她表示好感,不断的给她送些女孩子喜欢的小吃,小玩具、笔记本等等,以博取她的好感。
她知道,这就是她的资本。
在这个小城市里,她们家就是社会最底层,哪怕她把高傲的头仰的再高,她的出身就注定了她是社会这张千层饼的最下面那一层的一粒面粉。
她向往大都市,从小听着《我爱北京天安门》长大。她就想,总有一天,她要去北京看看,如果能在那里生活,那就好了。她不喜欢这个小城市,和她住在一个小区里的小市民们。
她天生就应该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在奔向这个理想的路上,她立场坚定,一往无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谁也别想阻挠她的幸福之路!
得到那个让她家天塌下来的消息,她没有哭。她的脑子里想的是,无论如何,她得想法子给自己的父亲动这个手术,留下父亲的命,母亲就不会以泪洗面,伤心到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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