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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枫坐在教室饶有兴致的回想着“当年”的那一幕,胖子王叔还真是个好人,他老婆人也很好,在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90年代初,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不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而“胖子王”在本市的“黑道”上也小有名气,出来混的第一个就是要讲意气,虽然不是象香港的黑社会,但是意气两个字永远是第一的。
王叔和本市所有的“大哥”级人物都打了招呼,所有人都不齿凌操的作为,公安局的熟人知道这件事之后更是大发雷霆,甚至要上报市委,王叔阻止了他们,原因只有一个。
“这件事情是小凌枫的家务事,也是小凌枫自愿把存折给他叔叔的,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小凌枫也受了四年的苦,上报市委?用法律手段解决吗?费时费力,打官司花的还是小凌枫的钱不是?就算赢了,让他们还钱,妈的那些钱本来就是小凌枫该得的,那小凌枫这四年的苦不是白受了?”
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在什么国家,官方并不一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胖子王叔可是深悉此道,威胁、恐吓无所不用,最后在凌操求天无路拜地无门的情况下终于拿回了两万现金,并且把家里值钱的电器全部搬走。凌操那个心疼啊,但是又不敢去告,他本来就是做贼心虚,公安局的熟人也不理他,只要眼睁睁看着一群流氓把自己“辛苦”所得全部搬走。
东西拿回来就算了吗?当然不可能。在胖子的授意下,一封匿名信寄到了凌操的单位,单位领导也听到了风声,反应速度绝伦,直接辞退了凌操,偷鸡不成折把米,这就是凌操最后的心态。
“不知道王叔现在过的怎么样了,他那足球队给他赚了还是赔了?”凌枫不觉的想到,如果不是随着王叔的足球队东征西讨,他也不会积累那么多的实战经验,锻炼那么强悍的体魄。
“也许,后年市里面的联赛,我该去帮王叔一下。”凌枫嘴角翘起了弧线。
“白痴!”同桌韩晶小声嘀咕了一句。说来也奇怪,凌枫在各个方面都很优秀,老师眼中的宠儿,同学心中的英雄,但是这个同桌偏偏就是不买他的帐,凡事都喜欢和凌枫作对,偏偏老师把他们俩调到一桌,凌枫不禁咬牙切齿,这个小丫头,我招你惹你了!
当然凌枫是不会说出来的,他的原则是对于女人,惹不起躲的起,于是凌枫把头缩了回去,从桌子里摸出一本《巴黎圣母院》法语原版翻了起来。
韩晶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虽然年级还小,但是掩盖不住她日后绝色的容貌,长的漂亮,成绩又好,家里条件还好,父亲是第一批“下海”炒股者,这一切的一切都使得韩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自己也是这样认为,可是凌枫的出现使她的信心大大的受挫。
凌枫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他的行为完全和好学生不占边,上课不听课,不是看其他的书就是睡觉,偏偏成绩又那么好;下课了就去踢球,一身的臭汗,这些也就罢了,最主要的是,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对自己不理不睬!这简直不可原谅!
虽然大家都还小,但是现在已经处于青春期的懵懂状态,男女生在一起相处多多少少会有些那方面的意思,可是凌枫这头笨牛,一点也不在乎自己,从来不主动和自己说话,也不看看其他男生,上课时还偷偷往自己这里望,真是,真是大木头一个。
凌枫突然觉得浑身发冷,转头往四周看看,同学们一个个都在仔细听课,老师也在兴致勃勃的讲述着“之乎者也”,没我什么事,继续看书,巴黎啊……
下课铃响,凌枫还沉浸在世界名著中,加西莫多还真是悲惨啊,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还真是有性格啊……
突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凌枫同学,希望你以后上课的时候不要做于学习无关的事情,这样会干扰到别人。”抬起头,果然,是韩晶。
我们未来的世界巨星的表情看起来非常的丰富,眯着眼睛,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兴许他是在思考自己如何打扰到别人了吧,韩晶看着凌枫思考的模样不禁暗中得意:“让你好好想想,怎么得罪了我。”
凌枫皱着眉咬着牙思考了半天,终于发表了他心中的疑问:“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韩晶几欲抓狂,没想到自己和他半年的同桌他竟然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这对她大小姐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
如果韩晶是头狂暴的暹罗暴龙,那么可怜的中国希望之星一定会被她无情的碾碎,可惜这种史前生物已经灭迹,它们的替代品如今都晓得隐藏自己。韩晶费尽全身的念力压住了发飙的冲动,鼻子力甩出了一个“哼”,甩头而去,只留下傻傻的凌枫无辜的猜测:“她好像生气了,好像是我造成了,好像我没做什么吧。”
“该死的凌枫,该死该死该死!”韩晶气呼呼的回到家中,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个油瓶,让她妈妈都吓了一跳,“他会付出代价的!”韩晶心里暗暗的发誓。
没来由的,走在回家路上的凌枫打了个冷战,“天冷了,回去要多加一件衣服。”凌枫揉了揉鼻子,自顾自的说道。
凌枫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麻烦,他也想不到那么多,因为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如何报答王叔。
现在就去和王叔相认?天,人家不当你是白痴才怪呢,那怎么办好呢?凌枫费力的想着认识王叔以来的情景,终于想明白了,哈哈!就用老方法就是了。^_^
从那天起,凌枫每到放学就会到当年认识王叔的那个足球场踢球,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就和以前一样,通过自己高超的球技吸引王叔的注意力,成功的打入他们的圈子。
想法是好的,也非常的可行,不过有一点问题他忽略了,他的球技太好了!
凌枫源于前世的经验加上今世的锻炼,使得原本就变态的他更加的变态,165cm的身高,虽然身体略显单薄,但是对于一个刚刚11周岁的孩子来说,上升的空间是巨大的,他的潜力也是无穷的。凌枫在那个足球场踢了三天,几乎所有经常去踢球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怪胎,不少和王叔一样性质的人力邀他加入自己的球队,谁都知道这样一个优秀的队员加入自己的球队产生的效应,那绝对是几何数的。
这些人比较容易搞定,凌枫砸出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招牌就堵住了他们的嘴,但是凌枫的优秀引来了另一批苍蝇就没那么容易解决了,那些人就是专业的球探。
虽然在90年代初期中国足球职业化尚未形成,但是足球的魅力势不可挡,不少城市乃至城市之间纷纷自发的举办了联赛,直到94年甲A联赛正式开赛,中国才有了第一个正规的职业联赛,但是如果没有以前这些民间的自发性联赛,甲A的开幕只能是句空话,94年之前的这些联赛与甲A相比除了规模和影响力小之外,差的也只是个领头的机构而已。
这些球探是非常非常敬业的,如果要参照另一种职业与之对比的话,那么我们很容易的就想到了90年代后期明星云集时那些最不受明星欢迎的职业——狗仔队。
作为一名球探,人际交往是很重要的,很多人得知了凌枫这个天才的11岁小球员后,纷纷打电话给他们的球探朋友,一时间,本市所有稍有规模的球队中的王牌干探纷纷向这个不起眼的小球场汇合。
有句话叫耳闻不如目见,作为一名优秀的球探,也许他的技术不怎么样,但是他们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听到朋友在电话中描述的这个小球员是如何如何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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