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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她无法拥有自己的生活,活在一个自我的世界中,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苦撑着,傅长青,你会遭报应的,我诅咒你终会得到报应,死无全尸。”
傅长青任她打着,骂着,却不还不一句嘴。
从没想过,曾经在商场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男人,也有三缄其口,任人打骂的时候。
“傅长青,你真的要与她结婚吗?”
多年前,丁香喃喃轻问。
“丁香,我没有办法,你知道的,如果不娶她,我就没办法得到傅家的继承权。”
裴丁香,要怨就怨你家世不好,没办法与我匹配,我与你,终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是有尽头的,分手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在他看来,女人嘛,遍地都是,虽说,他对裴丁香的感觉不一样,不过,裴丁香与庞大的傅氏集团相比,还是有一段差距的,他知道自己是喜欢她的,但是,他相信,再喜欢的女人,一旦日子久了,就会慢慢地淡忘,江山与美人在不可兼得的同时,他毫不犹豫选择了江山。
美人哭,他知道,也心痛,可是,却觉得没办法为了她舍弃傅氏的权利,那时候,他父亲也有一个私生子,是外面的女人所生,如果他不及时娶了未婚妻,就没办法名正言顺接管傅氏精石集团。
得知她死讯的那一刻,他没有哭,只是心头笼罩着浓烈的绝世哀伤。
其实,他一直都在庆幸,自己并没有做错,至少,他后来将精石集团发扬光大了。
有了舒适的生活后,他甚至都记不起曾经丁香的容颜了,女人嘛,就那个样子,与谁过日子不是过啊。
可是,现在,他才觉得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丁香并没有死,她还活着,只是忘记了一切,曾经的他给了她致命的一击,让她记不起所有的人,活在一种忘我的世界中,整整二十八年。
纵然他是一头没有心的冷面魔鬼,在得知这一切后,他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她活着比死还难受,而活在她身边的人同样受着痛苦的煎熬。
他十分清楚,裴元秀为了维护妹妹,这辈子活得有多么艰幸,所以,他任她打,任她骂,任她发泄着。
毕竟,错的那个人真的是他,他几乎毁了丁香的一生。
他没想到丁香是那样固执的一个女人。
其实,他应该想到的,以前的丁香,看似无忧无虑,其实骨子里是有股子叛逆的因子,而且,眉眼间还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郁,这种性格的女人,一旦钻起牛角尖就吓人,丁香是一个很认死扣的女人。
“妈,别这样。”
随心见老妈都将傅总的脸颊抓红了,脖子上还有一处淡淡的血痕。
没想傅长青这样高高在上,清冷高贵的男子也会默默承受着老妈的凌虐与疯狂。
这不难想象得到,多年前,到底多年前,他有多么对不起丁香姨妈了。
又是一枚负心绝情的男人。
这世界是怎么了?这些男人是怎么了?难道权贵对他们真的有这么重要?难道平平安安过日子,就不是美好圆满的人生吗?
“老三,你不知道……”白老太太哽咽着。
“这些年,我过得有多苦,你……姨妈过得有多苦,这么多年了,我也想事情就这样过去,可是,傅长青,你为什么又要来招惹她啊?”
她真是没想明白,父母双双离世,她们裴家被傅长青害得家破人亡,自知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她认了,悄然将妹子送去了精神病院,也托人故意放消息给他说丁香已经离世了。
也许是他相信了,总之,这么多年来,她们从不曾见过一次面,他也没再到白家来一趟。
“大姐……是我的错,如果当年丁香告诉我,说她怀孕了,我肯定不会不管的。”
这是傅长青心时负疚的最大原因。
说这话时,他凝扫向随心的眸光又变得幽深难测,甚至还迸射出一缕说不出来的爱意光芒。
不是男人对女人,而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慈爱。
这个女人,他从未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又或者说,他甚至从来都不知晓她的存在。
瞧她被白老太教育的多好,长得与二十几年的丁香不相上下,甚至更美。
谈吐间显露出的气质也丝毫不压于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女儿傅碧瑶。
“哼。”闻言,白老太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嗤。
“不用了,丁香在哪儿,我要带她回去。”
“大姐,听说你们家老宅子被烧了,就让她留我这儿吧,会有专门的人照顾她,她的病恢得起来也容易些。”
“不用了。”
白老太意正严词地拒绝。
让他照顾,丁香没病都有脱三层皮,这男人不安好心,一大把年纪了,还枉想与丁香再续前缘。
“大姐……”
白老太不顾男人的阻拦,硬是一个劲儿往楼上冲。
他们刚拉扯至楼梯口时,楼上就袭下一阵响亮的‘咚咚’脚步声。
大有抬头,视野里,便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睡裙,齐肩秀发披散着,光着赤脚,瞪着双眼,一脸惊恐的女人站在二楼楼梯口,眸光怯生生望着所有人。
“你们……在吵架吗?”
女人双眼的透亮,像一只被惊吓的小白兔,就像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又或者说是天使,肌肤白似雪,完全没有一丝的血色。
也许是由于距离远,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纪。
非常的久远,就如久远的一张照片。
“丁香,我是大姐啊,丁香,快,给我回去。”
白老太太跌跌撞撞跑上楼,拉着她一双冰凉的玉手,就要将她带走。
可是,她却动也未动,站在原地,张着一对大眼问:“去哪儿?”
“回家。”
“家?”她神情有些怔然。
她有家吗?家是什么东西啊?
“大……姐,你看到我女儿没?”
没头没脑,裴丁香突然就冒出一句。
回首,望着妹子急切的脸孔,白老太傻眼了。
她咋突然就记起了她的女儿,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从未提过啊。
“丁香,你是不是记起了什么?”她赶紧出志询问。
“大……姐,你是不是把她抱走了?快给我说啊,我女儿在哪里?”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白老太无法招架。
“我……我是把她抱走了。”
话音刚落,裴丁香便开始疯狂地摇晃着她的身体,喊出:“她在哪儿?我要见我的女儿,呜呜。”
“丁香。”傅长青急忙冲着她嚷:“咱们的女儿就在这儿。”
他不打算再把这件事情隐瞒下去,丁香疯了,他的年岁也不小了,也不知道哪一天,双眼一闭,两脚一瞪就与这个人世永别,他更不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还听不到女儿喊的一句“爸爸”。
“在哪儿?”丁香松了手,几个大步就跨下了楼,整个白色的影子像一抹幽灵般飘下来。
“你说,我女儿在哪儿?”
她开始缠着傅长青追问。
傅长瑶的眸光瞟过来时,随心觉得自己的心跳如雷鼓般,她在心中呐喊着:不可能,不可能的。
“随心,是的,你僦是我们的女儿,原谅爸爸,是爸爸对不起你们。”
傅总的这句话如五雷轰顶,轰得随心外焦里嫩,完全打不着东西南北。
真是太戏剧化了,她们是在演连续剧吗?
她不是白家的孩子,那个一手将她带大,两鬓缠夹着白丝的女人不是她的亲生母亲,是她的姨妈,而她真正的身份是傅氏精石集团老总的女人,傅长青的私生女。
这三个字垫痛了她的心脏,她感觉自己的头很晕,脑子很乱,她不能就这样让人牵着鼻子走。
她绝不接受这样的事实。
“傅总,你一定是搞错了,不可能。”
她的笑容很僵硬。
“丁香,她就是咱们的女儿,她叫随心。白随心。”
傅长青淡淡地叨念着女儿的芳名,二十多年了,她们从未尽过一天的父母的责任,然而,女儿却这么大了,还发展的这么好,滨江城名声在外的大律师。
她办事的能力他曾经领教过。
干练利索,雷厉风行,在一大堆女人中,随心算是能力非常突出的女性。
丁香盯望着女儿,看了片刻,连连摇头,一口否绝:“不是,她不是我女儿,大姐,你把女儿藏的去了哪里?”
她凶巴巴,恶狠狠地逼问着大姐。
然后,她的眼睛四处乱瞟,终于落定在某一处,大步奔了过去,从沙发上捞了一个靠背抱在怀里。
“大姐,你好逗,把她藏这儿,宝宝,别哭,妈妈爱爱。”
她不断地俯下头亲着怀中的宝贝,甚至还唱起了童谣。
“宝宝别哭,大姨给你开玩笑呢,宝宝,来吃奶。”
她把靠背抱得死紧,偎向了自己的胸口。
在场所有人无不动容,鼻头都是酸酸的,然而,她却沉浸在一种自我的世界中。
“丁香。”白老太再也难压抑住,泪腺涨痛,失声痛哭出来。
随心站在原地,五指狠狠地捏握着,手腕处血管贲起,张显着她心情即紧张又气愤。
“老三,她真是你的亲生母亲,是她把你生下来的,你真是是她们的女儿。”
白老太见事情也成这个样子,没办法再隐埋下去,只得对自个儿亲手养大的女儿实话实说。
随心愣了两秒,然后,扬起的长睫下,黑眸蓄满了泪水,她说:“我不相信,也不接受。妈,这辈子,我都是您的女儿。”
她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是裴丁香与傅长青所生的私生女儿。
这身份如此见不得光,让她情何以堪?
“傅总,也请你以后别再这样说,我与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关系。”
语毕,她掉转头就跑了出去。
“老三。”
白老太吓得都不知如何是好,推了推身侧的大女儿白蓉。
“赶紧去看看你妹妹啊。”
“嗯。”白蓉也被这样的事实惊到了,完全是一尊雕像,被母亲这样一绊,终于回过神来,撒开腿就追出了门。
随心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
打电话关机,甚至连班也不去上,白老太太吓得哭爹喊娘,傅长青让所有人属下前去寻找,可是,根本无一所获。
白老太又给藤瑟御打了电话,藤瑟御让君染带人去寻找,结果也是,把整座滨江城翻了一个遍也没找到女人的半个踪影。
又是大风大雨的夜晚,君染向主子汇报着:“藤先生。”
“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嗯。”
男人按灭了手上的烟头,再也按捺不住,已经四天了,他无法再继续这样枯等下去。
拿了外套穿上就迈出了办公室。
“藤先生,藤先生。”君染追了出去,大雨中,男人回头冲着他冷吼:“你,带人去继续寻找。”
“好,可是,藤先生,你一个人要去哪里啊?”
君染真不放心他一个人啊,可是,还不待他话说完,男人已经掉头冲进了雨帘中,去停车库取了车,车子疯狂驶出了‘财富’集团大门。
又是这样的瓢泼天气,为什么白小姐总是大雨的时候失踪?
君染虽担忧藤先生的安危,可是,也不能不安照他的指令去执行。
一辆灰色的悍马在大风大雨中疯狂地驰聘,路上太滑,雨刮器拼命地来回刷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像冰珠一样往下滴落,成了无数朵令人痛疾首的殇。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把车开到这儿来了,总之,他是有一种感觉,觉得她应该就在这附近,他把车开去了千灯古镇,由于大雨的关系,路上几乎没有一辆车影,一个行人。
那座凉桥上也是空无一人,曾经,那儿有他们刻骨铭心的身影。
四年前,她们最后一次分手就是在这儿,那次,他骂了她,说她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而她笑了,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抹幽忽的笑,虚无飘渺,感觉世间她已经不放在了心上。
曾经,她在那儿住过几个月,他们的女儿也在那儿出生,他找遍了千灯古镇也还是没能找到她的身影。
最后,他把车开去了一个地方,曾经她们女儿诞生的地方。
那是一家狭小农家庭院,院子周围围了一层薄薄的篱芭。
一只母鸡带着一群小鸡躲在屋檐下,他刚才问过邻居,明明说这家主人出国了,为什么屋顶上,雨帘中还有袅袅炊烟升起呢?
他把车停在了乡村小路上,路上有多么的泥泽,从操作台上拿了一把雨伞,撑开,迈出车厢,刚把脚放到地面,一股湿气便直往脚裤腿上窜,不一会儿,两只裤脚便湿了一个通透。
有几个小朋友躲到隔壁屋檐下,听到了汽笛声,都伸出头望着他嘻嘻地笑,眸光在扫向他身后的豪车时,面露欣羡之光。
这种牌子的豪车在乡下是很难见到几辆的,也不知又是哪家灰姑娘遇上了童话中的白马王子。
关键是,这男人除了全身发亮的名牌外,还有俊美到令人移不开眼眸的一副好皮囊,上天真是待人不公啊。
冲着几个小朋友笑了笑,笔直绕向了那间非常简单的农家小院。
然后,他走进去时,就看到了厨房里,有一个女人忙碌的身影,女人穿着极期简单衫衣,牛仔裤,腰上还戴了一条白色的围裙,头上包了一条粉红色的丝巾,低垂着眉眼,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在案板上切着西红柿。
这样的着装与打扮多像千灯古镇的妇女!
“嫂子,请问你见过一个叫沈静好的女人没?”
即刻,女人停下了切西红柿的动作,满面僵凝,像一尊出自于艺术家之手的完美雕像。
抬首,眸光凝望向门口伫立那抹颀长的身形,男人手里握着一把碎花雨伞,雨水正从伞的边缘徐徐滴落,膝盖以下的裤子全部浸湿了,与上面布料颜色明显分割开来,齐耳的短发有些零乱,西装外套衣襟敞开着,衣袖上沾了许多的湿泥尘,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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