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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直潜伏在大明境内的后金族的六贝勒年龄不大,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而偷偷进入大明潜伏做山贼劫道的这个主意就是他想出来的,希望能因此为部落筹集军资,物资和改善生存条件。
不过当初是以为部落获取财物的名义来到大明,现在虽还是以部落的名义在继续劫取财物。
但是他的野心早已经在膨胀,他心里已经生出了不满;
凭什么自己豁出性命努力拼抢而来的钱物要拿去给大贝勒作嫁衣?让那怂包当了部落首领自己又能捞着什么好处?
而今不如自己掌控钱财,凭着这些财物,组建一支骁勇善战的队伍不是没有可能,夺取政权并非是遥不可及的梦!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数年来的辛苦,数年来囤积的财物在今日全都化为了泡影。那些忠心耿耿的手下都已死光,不但妹妹死了,连抢来美人们也不见了,财物的存储之地也被封死。
他为此感到气愤不已,虽然一直对妹妹怀有利用和夺其所好之心,并还打算让她当自己的挡箭牌,但毕竟血浓于水。妹妹就这么不声不响的死了,他难免也感到难过,在掩埋尸体时看到她身上有一颗被故意捏扁了的碎银,上面刻着‘平安’二字。
当即那后金六贝勒就怀着悲愤和暴躁的心情,一路上都咬牙疾行,唯只有狠狠挥鞭以作泄愤,坐下无辜的马儿吃痛,只得拼命撒踢往前奔。
远远就看见前方路口有一个落单的白色挺拔身影似在陪着路边沟渠里的流水轻缓般,感觉好像远在天边但却偏偏看在眼前。不是他今日来来回回奔行在道路上寻找了半天的美人儿是谁?
于是狂奔赶路之人及时勒住马缰放缓了骑行速度,尽量平复自己的悲愤心情慢慢的靠近那白衣翩袂,负手而立者。
“很好啊,此地如此偏僻,他独自一人等在这里正利于自己下手劫人!”
想到此,他作势就要从马上直接下手,将其快速捞走,岂不了他刚刚才俯下身,然后就看到自己所骑的那匹马儿居然出现在了前方,还在继续奔跑,而他本人居然是掉在了地上,就如一滩烂泥样的瘫在那白衣美人儿脚下!
没道理他纵横草原无敌手的骑术居然会出现这样子的狼狈状况,如此个丑态也从不曾有过。
李寻欢只是面无表情地俯看着他,非常厌恶此人眼里流露出的那种觊觎眼神,冷冷开口谴责道:
“无耻的野蛮之族,经年侵扰掠夺我边关不说,竟然还敢潜入我大明富庶之地行打家劫舍之苟且之事?妄图利用抢来的财物作尔等化外之民杀掠进犯我大明的资本。此等做法实在恶劣之致,无可饶恕。”
他这样一番指责,那后金人也当即明白自己数年的苦心经营最终是载在谁手上了。
于是脸色变得狠戾,发出一身大吼,猛地站起来,然后身形快速移动,试图一举干掉这个看上去美丽而纤弱的白衣男人。长得再美又怎样,一样的不能轻易饶过,必须要让他对毁了自己的数年心血而付出生命代价!
李寻欢微微侧身轻易就避过了他的猛烈攻击,冷眼看他抽出腰间佩刀,不经意却看到了他手腕上忽隐忽现的一个物事:曾属于自己的那手珠玉窜!
即刻也明白到此人对北静王所怀有的那份龌龊心思,以及他利用自己妹妹的卑劣手段。
继续仿若没怎么动静地闪过刀锋的寒厉,出其不意出一脚踢在了他的两个膝盖上,令他直挺挺的跪在了自己面前,半天站不起。
“哼,狼子野心!想必不但是劫道,还开了铺子销赃兑取银两,也拥有商队往来边关,将赃物运出国境吧?”
那后金人挣扎着想要站起,头上带着的帽子早就不知所踪了,露出长长短短相当怪异难看的发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想长呆大明,必须得从秃瓢头蓄发呀,看他短的刚过耳际,算来最多也就蓄了一年的时间。
见那人不答自己,李寻欢也很无所谓地一笑:
“你的一个据点刚刚全军覆没,而且我深信一切契约都是在你身上,你反正就要死了,搜搜身就全都易主,你的一切财产物业全都付诸东流。
我还是代江南的老百姓谢谢你吧,好歹也能算作劫富济贫。”
后金的六贝勒完全没听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谢自己是为啥,但是他现在猛的又扑将起来,不是要再度杀人,而是打算逃走!
此时此刻他已经明白自己敌不过这白衣美男人,汉人不是时常说;打不过就逃呗!
然而,此刻想要逃跑也是件不容易的事啊!仅仅跑出了三步,他就感到自己脖子一冷,随即是喷溅出一股温热液体,眼前已经在开始发黑了。
看着那仿若如一尊白玉雕塑般不曾动过的男人,在视野渐渐的模糊中,脑子里最后想到的却是他在一年前就听闻过的一个江湖传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去问个清楚明白,但他绝对也没想到自己就是死在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上的,他最终却是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这个江湖传言。
薛蟠这番出门置办货物其实也还顺当,但他绝对没想到会经历被劫人劫财劫货这一遭,可谓是乐极生悲,但不料又遇到李寻欢和柳湘莲毫发无损地救回了人,又算得是否极泰来悲喜交加了。
得知他二人结伴游历江南的春光美,哪能就此放弃这个攀雍附雅的大好机会,当即就乐颠颠地表示无论如何也要跟着一起游。
而北静王,由于身份尊贵,估摸着朝廷应该在这几天就会知道他被人劫持了的消息,必定会派遣钦差下来调查。不过在钦差来之前肯定是锦衣卫或者是皇室暗卫会秘密进行调查和想法做解救。
如此算来,北静王还有十五到二十天的清净日子过,那么正好就伴着他们一起游历这江南的大好风光吧。
想必一定会很有意思,那份被政治斗争磨砺得已如死水一潭的心,竟然也会对此生出了几许期待。
但李寻欢和北静王彼此都心照不宣的是;
如此的,他被外族劫走的消息传回京城,实属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直接让北静王而今得到皇室和朝廷的多方关注。那关于后宫派系之争已算告一段落,文武百官大都会装出一副关切和同情北静王的脸嘴,哪还会顾得去探究他所出的派系和进行的党争……
顶着春日艳阳在这刻已近中午,江南果然好啊,晴空如洗,几朵白云随意地在无垠的天空中游荡。
群山起伏,碧草相连,几队燕雀从头顶上飞过。原野上开着的迎春鲜花在这刻看来就好像似情人的眼睛,动人心神,美好而又浪漫。
因为有香菱这个女眷随行一路,所以男人们都骑马而行,马车当然得让给女眷乘坐了,哪怕是个丫头。
他们行进得也不快,一路上都是在欣赏沿途景致,连薛蟠这个粗鄙的俗人,居然也因此学会了欣赏大自然赐予的美妙景致,也能体验秀丽山水带来的心情舒畅。
他心里当然舒畅咯,这与之同行的三个男人都是人间精致之人,比这所谓的美妙风光还要美。可是这仨绝色他一个都惹不起,这一路还必须收敛、必须隐忍、必须恭敬讨好。
但也深深觉得这趟跟着他们的一番游历却是开启了自己生命的另一份曙光。想他薛大少从金陵城一路混到北京城,那是什么新鲜没见识过,什么滋味儿不曾品尝过,再稀奇再罕见的宝贝在他看来也不过就那样。
但是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生活,什么叫做品味,什么叫做享受。
每到一处稍显繁华之地,绝对是不屑于一般的酒肆、饭馆、客栈的。
下榻之处往往会出人意料之外;
通常不是拐进一个冷清的小巷子就是进入一些看着门庭冷落的花园子,但都是粗看不打眼,一旦进入后才知道别有洞天,是个相当精致讲究之处,能去到那处的都是身价不凡的多金识货,懂享受之人。
且不说那些不俗的房间装饰摆设,和味道可口的饭菜,醇厚的美酒,单单是陪酒的红妆也个个都具花魁之品貌,当真是美不胜收啊。
薛蟠乐得是收不拢嘴,只觉得自己的小先生才是这个世间最会享受,最懂生活品味之人,年纪不大,但是所知甚多,不但具有满腹经论才华,更具有人生的领悟,此人真真是人间的一个傲物,什么都可以被他鄙视,宝马香裘都不入眼。
想必小柳儿和北静王此刻心里也在发出和自己同样的感叹吧。
薛蟠想得没错,尤其是北静王,真是觉得自己愧为大明郡王,荣华富贵倒是享受不少,自以为高雅的诗词歌舞,文人相谈也在府中常设,但那些和此次前往江南游这一路比较起来,当真是作践了‘雅’这个字。
是王爷又怎样,依旧没有能耐去看尽,用尽,玩尽,赏尽这世间一切美好。这番若不是和这个雅致到了骨子里的小李探花同行,这辈子还就待在京城那井底里,当个不但没眼界还很自以为是的青蛙了。
眼见就要进入苏州城了,前方只见浓阴密翳,山隐烟岚,尽有不少人立在土岗上放着纸鸢,花花碌碌,高高下下的倒也好看,令人心地十分舒畅。
香菱也掀开了车帘,露出头来望着天上翻飞的纸鸢,露出会心的笑容。
她这一路上心情可说是倍觉欢欣,被采花贼所劫走的阴影早就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已是这一路上游山玩水的心情愉悦。
更令她兴奋的是;小先生和北静王偶尔也会吟诗一番,这令她非常钦佩,把他们作的诗、吟的词都牢牢地记在了脑子里。
道爷个人觉得吧;
探花郎从十四岁起行走江湖,但也等于是用放暑假的时间去走走。
属于在江湖上打酱油的,但却因此出了名,而且还具有神秘色彩。
明代士族公子是一种十分骚包的生物。与想象中的古板严肃呆如木鸡完全不同——虽然平日里满腹诗书,子曰孟云背得滚瓜烂熟,还有历史中以严苛出名的的程朱理学监督着,但是追求起小资、时髦来却比女子都更奢侈。
当然,本章的重点绝非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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