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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数少,打赏少,但不影响我坚持写这我的第一本书,我永不上架,客官若喜欢这书,永远都能免费看)
石头人李面前、羊头人娄尚,还有他们的下属宝皮等人,像押送犯人一样,围在洪秀平身旁,詹侍帮也被几个魂罪人监视着。
“再走一公里我们就可以离开天京地区了,然后再往西南走一百里就到九江城了,”
洪秀平邪笑着看了看詹侍帮一眼,詹侍帮可不想再在这事情上耽搁太长的时间,他把洪秀平送到大路上,就得去见他多日未见的妻子,数数看,的确很久了。
“那么去九江的路,会有其他人接应你,我就不再继续护送了……”
洪秀全余光瞟了瞟周围的魂罪人,然后再看看詹侍帮。
“那我的这些`朋友们`呢?”
詹侍帮没有作答,他们反正也走不出这里,到时候问题迎刃而解了,这时候,一个魂罪人小兵仓皇跑来,大气不粗地向石头人李面前说道。
“前面……有斥候……牛头人部落的斥候……”
魂罪人们脸色大变,纷纷掏出五花八门的武器,粜娄侍则向洪秀平过来,给了洪秀平一把双刃斧,所谓牛头人部落,是所有魂罪人的敌人,他们像游击队一样,攻击所有试图走出圣山背面的人。
“我没用过斧头。”
武器在手的感觉怪异而陌生,它的握柄很短,斧刃则极重,前端还有根吓人的尖钉。
“就当是劈柴。”
詹侍帮边说边从背上的鞘里抽出银质长剑,他啐了口唾沫,飞奔至石头人李面前和羊角人娄尚旁边,宝皮也上马、粜娄侍加入他们,一边拨弄着他们那顶开了条细眼缝,上面插了根黑丝羽毛的金属锅形锈头盔。
“木头可不会流血。”
洪秀平自言自语,没有盔甲,他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但他的确穿着太平衣,他环顾四周,想找块石头,最后跑到一个比较瘦小的魂罪人躲着的地方。
“靠过去一点。”
“走开!”
男孩朝他尖叫,
“我是打杂的,打打杀杀跟我无关!”
“怎么,不想冒险啦?”
洪秀平抬脚踢他,直到他不敢拖延,乖乖爬开,一个心跳的间隔之后,敌人便咆哮着冲过来了。
这场战斗没有传令官,没有旗帜,没有号角吹响,也没有鼓声隆隆,只听见一个女魂罪人和粜娄侍放箭时的弓弦砰然声,转眼间牛头人部落的铁蹄便踏破黎明,轰然而至。
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牛角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花斑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双手巨剑。
羊头人娄尚大喊一声:“羊角人部落万岁!”
然后迎上前去,詹侍帮和李面前也一左一右冲杀出去,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口号,詹侍帮的红光耀眼,让众人更加的亢奋。
宝皮跟在后面,头上挥舞着一把钉刺流星锤。
“羊头人万岁!石头人万岁!”他叫道。
洪秀平突然间也有股冲动,想跳起来挥动斧头,然后大叫:
“太平天国万岁!”
但他很快打消了这疯狂的念头,反而蹲得更低。
他听见马儿受惊的尖叫,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詹侍帮的烈火太刀削开一个人的脸,那人穿了铠甲,但没戴头盔,然后他则像一阵龙卷风般冲入敌阵,左劈右砍,切菜似的掀倒对手。
石头人李面前则径自朝那个披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一个魂罪人跳上一匹马,连马鞍都没用就飞奔进乱军之中,洪秀平看见一支利箭自那披山猫皮披风的人喉头刺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然后他轰然倒地时,石头人李面前已找到了新对手。
那个瘦小的魂罪人忽然尖叫起来,拿他的木头长矛遮住头,只见一匹马自他们躲藏的岩石上方跳过。
洪秀平见状赶忙起身,来者调转马头,举起一柄带刺的大锤,回来收拾他们,洪秀平双手握斧挥出,正砍中冲刺的马的喉咙,铮地发出结实的一声。
马儿惨叫倒地,洪秀平的武器险些脱手。他好不容易及时拔出斧头,踉跄地闪开。
那个瘦弱的魂罪人可没这么好运,对方连人带马朝他摔去,一团砸在他身上,趁着这匪徒的腿还被马压住,洪秀平溜过去补上一斧,恰好砍在肩胛骨上方的脖子处。
正当他奋力拔出斧头,他听见埋在尸体下面的小魂罪人发出的呻吟。
“谁来救救我,”
小兵喘着气说,
“天上上帝可怜我,我要流血而死了。”
“我相信那是马的血。”
洪秀平道,小魂罪人的手从死马底下伸出来,在泥地里乱抠,活像只五条脚的蜘蛛。
洪秀平伸出脚跟狠踩在狂抓的手指上,听到一声令人满意的喀啦响。
“闭上眼睛,假装你已经死了吧。”
他如此建议这个怕死之人,然后抽出斧头,转身走开。
在那之后,战场的情形乱成一团,这个清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世界一片混沌,利箭咻咻飞过他耳际,在石头上弹开,他看到詹侍帮被打下马,两手各持一剑继续作战。
洪秀平在战场边缘游走,穿梭于岩石间,偶尔从躲藏的阴影里跳出来砍路过马匹的腿。
他找到一个负伤的牛头魂罪人,了结了他,并把他的牛头头盔拿来穿戴。
头盔太紧,但只要能提供保护,洪秀平就很高兴,宝皮正和面前的敌人缠斗,却被一个牛头人从后面捅了一刀。
洪秀平不一会儿又绊在那个女魂罪人弓箭手的尸体上,那张肥猪脸被钉头锤打得稀烂,但洪秀平认得她手中的短刀,他把它从死人的指间拔出,他正要插进腰带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
又是一个女魂罪人被三个牛头人围在山壁边,其中一个骑马,另外两个则是徒步。
这个女魂罪人和其他魂罪人不一样,头盔之下,尽然还长着正常女人的脸,她受伤的手姿势怪异地握着一把匕首,但她已经退到山壁边缘,被三面团团包围。
这婊子就给他们吧,洪秀平心想,爱怎么搞随他们去,但不知怎么,他却采取了行动。
他在对方发觉之前砍中一个人的膝盖后方,沉重的斧刃劈开血肉和骨头,好像劈的不过是腐朽的烂木。
会流血的木头,洪秀平心不在焉地想,接着第二个人朝他攻来。
洪秀平弯身躲开他的剑,挥出斧头,那人连忙后退……结果那个女魂罪人刚好走到他背后,割了他喉咙。
骑马那人似乎想起别处有更重要的战斗,突然就快速跑开了。
洪秀平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便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
遍地都是濒死的马和负伤的魂罪人,发出惨叫和呻吟。
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安然无恙。
他松开手指,斧头锵一声落在地上,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血,他相信他们起码打了半天之久,但太阳却纹丝未动。
“第一次上战场?”
过了一会儿,詹侍帮站在宝皮的尸体上一边弯身脱靴子,一边问,那是双好靴子,厚实的皮革,上过油,柔软异常,正配“王者”手下的身份,比起詹侍帮穿的要好太多了。
洪秀平点点头。
“我老爹应该会骄傲。”
他说,他的脚抽筋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立,奇怪,刚才打斗时却一点不觉得疼。
“你需要练习,然后,找个女人,”
詹侍帮眨着红眼睛,顺手将靴子扔进自己的马鞍袋。
“相信我,流过血之后,找个女人最来劲。”
听见这话,粜娄侍停下对牛头人土匪尸体的搜刮,哼了一声,舔舔舌头,洪秀平瞄了一眼正帮石头人李面前包扎的那个女魂罪人。
“她说好我就上。”
他说,詹侍帮和娄尚听了哈哈大笑,洪秀平一边跟着乐一边想:这是个好的开始。
随后他跪在溪边,用冰冷刺骨的溪水洗去脸上的血迹,他瘸着腿走回去时,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战死的魂罪人都是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家伙,他们的坐骑也是又瘦又小,根根肋骨清楚可见。
詹侍帮和娄尚挑剩下的武器都不怎么起眼,大锤、棍棒,还有一把镰刀……洪秀平想起那个穿了山猫皮披风、拿双手巨剑和石头人李面前对打的大汉,但当他看到那人四肢伸展躺在石地上的尸首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大,他的披风没了踪影,洪秀平发现他的剑锋早就布满缺口,廉价钢铁锈得厉害。
难怪双方的魂罪人倒下十几个。
“这些魂罪人装备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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