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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去的那个方向好像是有一片不错的水域,就算觉得小,或许以后的鲛奴将会分居各处,这种事情,谁又知道呢?”
瘦子终于不耐烦了:“我说!你的表演实在很拙劣,再废话,我就把你的嘴堵上!”
女人没有被吓到:“可是你们刚才还在讨论钱的事;我能卖多少钱?一颗金珠还是三颗?鲛奴值多少钱?最差的也要一百多金珠……”
瘦子不说话了,此时壮一些的开口了:“你知道它们往哪里迁徙?”
女人回答得很诚恳:“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猜得到。我带你们去,等你们找到鲛奴就放了我。”
两人对视一眼,嘴角逐渐露出贪婪而跃跃欲试的笑容。
如果这个女人只是要求在带他们找到鲛奴以后再把她放了的话,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毕竟那个时候他们是打算把女人给放了还是同那些奢侈的鲛奴一起卖出去,多赚一两颗金珠就由不得这个女人了。
这样稳赚不赔的暴利买卖,他们当然不会不干。
贪婪,永远是猎人的本性!
“那就再多留你几天,一会儿等我那几个哥们来了把这些奴隶拖到场子上卖完,我们就跟着你找那些迁徙的鲛奴。”
女人微微一笑,做出个颇为妩媚的姿势算是达成协议。
她身边的那些样貌形态各异的男人听到这话各个开口求饶,当然,没有人理他们,更甚至还被赏了几鞭子;而另外一个半死不活的女人只是将眼皮费力的撑起又闭下,看来时日不多。
大概过得两小时多,原本追出去的猎人们才回来,他们悻悻而归,看来是失手了。
看守的两个见状站起,壮一些的问:“那两毛小子呢?没逮着?”
为首的老大朝地上吐了口血痰大呼晦气,另一个把气喘匀的人回答:
“不是没逮着,是刚逮着就突然冲出来一群人,自称是东陆那边的祭神官!”
另一个人往地上“呸”了一声感叹:“我就看那两小子贼眉鼠眼不是好东西,居然是祭神官要抓的人!还好咱没给带上,不然得倒霉一路!”
这个说法来自于游散在各处的猎人的一致观点。
这群不大敬奉“神”的特殊人群由各个不同的种族构成,没有所谓的“家”也不属于任何的“国”,他们甚至有时候还不被自己的民族所接受。
“猎人”在神川各处的人的眼里如同四处找寻腐尸的秃鹫,单是名字就让人觉得有一股恶臭味。
而这样专以“捡漏”“食腐”为生的人群自认为至少与人族供奉的“神灵”格格不入,“神”予“人”意味着“创造”;而他们,意味着“死亡”。
截然相反的观念间理所应当的相互避讳,因此遇到以侍奉“神”为生的祭神官(或神言)以及被神所“眷顾”的人,不论这样的“眷顾”对于当事人是好是坏,对于这些猎人而言,那都是一种晦气。
他们坚信,沾染了这种晦气会让他们的旅途变得艰难,会让他们无漏可捡、无“腐”可食(这里的“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腐尸,而是达官显贵的“腐败”)。
所以,当他们看见那些穿着祭神官服饰的人的时候,他们选择放弃到手的猎物;而那些祭神官里的人似乎也不太待见他们,至少他们的领头被打了一拳。
“那两个人即使抓到也顶多卖几个铜扣,这晦气咱还是别沾了!”
听着来人滔滔不绝的叙述,守在既有奴隶旁的人安慰着;紧接着同众人说了那女人告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