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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不尽的是业火,焚不尽的是相思。
满眼是秀丽的枫林,有红色的风飘过,昔日那个小小童子已经成长为翩翩少年郎。虽然长大了一点,但脸上依旧是稚嫩的,还带了点天真。
“莫雨哥哥!”那个少年朝自己挥手,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
毫无心机,没有隔阂,那个笑容是支撑自己的唯一曙光。
他带着明朗的笑容,挠头的样子很呆也很可爱。自己背在身后的手,始终抬不起来,即使上面只有一个小时候用来哄他的布娃娃,都似乎有千斤重。因为自己的手,承载着无数人的鲜血,血淋淋的过去。
“雨哥……”
看他两难的模样有点不忍,就算他背过身离自己而去。
傻毛毛,笑一笑,为难的样子不适合你。
力量就是一切,只要有了力量,任何人都不再是阻碍。终有一日,他会把黑暗中属于自己唯一的曙光夺回,即使是不折手段。
恍惚中,那些美得让人窒息的枫林似乎燃烧起来,烧红了整个天空……
莫雨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才想起他被放假了。下床踩着米丽古丽买的兔子棉拖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喝掉之后就在发呆,他刚才似乎梦见什么东西了?
毛毛是谁?
想了一分钟后他就懒得想了,透过巨大落地窗看出去,入眼满是雪白。明明已经二月底快三月的初春时节,竟然还下了雪?雪花覆盖在有新绿的树枝上,风一吹,抖落一地。
莫雨散着一头及腰长发,大概是卷着被子睡得舒服,脑袋上有头发翘起。他打了个哈欠,放下水杯进浴室洗澡去了。
莫雨自小就跟着王遗风,师徒俩住在一起。王遗风虽然出身书香世家,但非常不受待见,老早就自立门户自己住了,也正好方便带孩子。忙的时候就把娃娃扔到藏剑山庄去,那边有好多会奶孩子的男人……所以莫雨自小其实不缺玩伴,和叶凡算是一起长大的。王遗风还听闻谢渊带穆玄英很辛苦,据说那孩子爱哭鼻子,还哄不动。每每听到这他就神清气爽,给穆玄英点233个赞。
洗完澡一身热气从浴室出来,边擦着头发边走向客厅,耳朵就听到玄关响起开门的声音,扭头一看,王遗风拖着个行李箱走进来关门,呼吸间都带着白气。
王遗风抬头,随后就皱个眉,“你怎么不穿鞋?降温了地板凉。”
“懒。”莫雨嘟囔一声就走到沙发上坐下,继续擦头发。
“怎么不出去玩?”王遗风非常了解这孩子的脾气,觉得就算要向“妄”复仇也不用搞得这么深沉吧?年纪轻轻心态就跟几十岁人一样,一点朝气都没有,这以后要怎么找媳妇儿?
莫雨把头发擦好整个人横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依旧是一个字:“懒。”
王遗风扯了一下他的头发,莫雨吃痛回头,“嗯?”
王遗风眯着眼看他,“嗯你个头!不爱说话不爱动,你才几岁就跟养老一样?劳碌命啊放个假都浑身不舒坦?”
莫雨无奈,“没地方去你让我去哪?”
王遗风摸下巴,“你师兄那多的是地方,找他去。”
“不去。”
“原因?”
莫雨抱着个抱枕看王遗风,“他在追个人。”
“诶?那小子谈恋爱了?”王遗风还挺惊讶,“哪家闺女?”
莫雨仰头想了想,带点迟疑的说,“不记得了,好像姓唐。”
“姓唐?嗯……”王遗风蹭到莫雨旁边坐下,也仰着头想了半天,“和藏剑有往来的姓唐……唐门的闺女?大的小的?”
“你自己问他。”莫雨懒得再想叶凡的事,懒洋洋的看窗外的雪景,觉得再睡一觉好了。
王遗风也没继续问,而是看着外边的白雪,“这雪来得好啊!”
“你的酒?”
“聪明!”王遗风笑眯眯。
师徒俩的家布置的还算温馨,就是有点古典。估计是王遗风自小耳濡目染的结果,家里的墙上挂着丹青水墨画和书法字帖,茶具也有好几套,叶凡孝敬的。古老做旧的雕花屏风,上好楠木做的琴台,上面有个木盒,里面的琴是叶凡千方百计弄到的,死贵死贵的古物。不过王遗风最喜爱的还是一杆白玉笛子,那是莫雨经过某个古玩店随手陶的。
他的琴弹得好,笛子就……还是别提了吧,每个人总有不擅长的事情。
王遗风有个小爱好,就是饮酒,什么酒都能喝,还要看月份。他才把年假休完,就匆匆赶回来,不仅是工作上的问题,还为了他的酒。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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