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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这可能就是西方国家所谓的咏叹调。
葬礼和葬歌一直到天色近夜才停止。
“埃勾斯,埃勾斯,你吃饭吧,这是保持强壮身体的根本。”一女仆端来一盘烤羊肉。
埃勾斯依然还是靠在土堆上一动不动,只是抬了一下眼睛的皮,示意仆人自己还活着仅此而已也。
“那我先放在这,你得记住把它吃了……”女仆放下烤羊肉就离开了。
埃勾斯什么也不想吃,他一个心思就是在看着天上,他信迷信,守着看到第一个出现的星星如果是小的,自己出战就会战胜人头马,因为自己的个子比人头马的要小。埃勾斯的意思是先出为王。
特别奇怪,今夜的星星就是迟迟不肯出现,尽管已经快要夜深了。埃勾斯的思想没有让他专门只想一个问题,而是让他还想到了如何用招术去一枪点死人头马?这是只能用巧妙的手段的,用硬力就是不着挨边。因为人头马是半人半兽,虽然比人要笨拙一些,但力气就是人的多倍了。
死者战前就说过,要自己看好他的招术,这就是他牺牲的价值。
他们兄弟几个人约好了为夺回雅典有了死亡都不要哭,埃勾斯深知这个决定的意义,因为男人一哭就会丧失战斗力,就会促长内心悲哀的阴影,造成悲观失望,想中途回家的念头会战胜留下坚持下去的想法。
埃勾斯一心在考虑这问题时,等回过神来看天上,天上已经是满天星了,已经失去了守着小星出现起还是大星出现了。但他觉得这样硬好了,等开战时自己努力……
……
太阳当中时开战了,人头马直接走进梅花圈,他高声说:“今天就我们主帅与主帅交锋算了,不要浪费别人的生命。你把我打服了,我退出雅典城池,这国王你来当。”人头马本性刚直。
埃勾斯,他停止在走进梅花圈的中途,他发现了人头马的弱点,想到自己应当来这一招,他是人马连体人,如果能在后背穿他一个屁股蛋子,或者能准确的用枪尖点上他的睾丸,这不就省事多了。
先把招术想清楚了,埃勾斯才催马走进梅花圈:“我是主帅,你看我们今天是点到为止还是要生死决一雌雄?”
“既然将军先开口问了,那本王必须回答,按照惯例,主帅交锋多属于点到为止。那么我们今天就逆天了,见血为止,死者为胜。”人头马要逆天,这同样是要用战术的。
“我向天发誓,我们两个主帅单战,点到为止,见血就行。若失手将对方致死,由死者的副将为雅典的国王。”埃勾斯这就是向天发誓了。
“我向天发誓……”人头马也用同样的话向天发誓了。
在古希腊神话中,主帅都属于战神级别,有相互尊重的义务,可以决定两军的战与不战,或者如何战来分胜负的权力。
虽然决定了死者为胜,这同样需要超高的本领,掌握分寸的恰到好处。如果你想自己不出手让其把自己打死,人家会蝉得吃屎吗?非也。人家会轻轻的用枪尖点你一下,这不就见血了吗,你还想死,没门?
那么你可以猛攻吗?这又不行,要不然怎么还叫逆天?两人马打盘旋,枪尖对枪尖,都想到了把对方的枪打掉,只要打掉了对方的枪,那是完胜,只选择不伤性命的地方挑一下就让其出血了。
埃勾斯发现自己还是要占优势,因为人头马连体,在变招上还是没有马背上的人快。人马两体,人是坐在马的中间的。而人马连体,人是马的前头,而不是在马的中间,这就人头马的背后有一个好大的空间。
两支枪在空中靠在一起,两匹马在梅花圈中盘旋。时间一长埃勾斯就寻思着一个计划了,他把自己的枪假装力弱偏向下,在下得不能再下时,陡然一发力不是挑向上,而是直剌人头马的前脚,而且在还没有点到时就把自己的马暗示着向梅花圈外跑出。等点到了再退就来不及了。
埃勾斯两脚一夹马的肚子,在马正在向梅花圈迈出时,两只握枪的手偷出握在中间的,只用单手握着枪的最后,空着的手紧抓住马的鬃毛,让握枪的手加上身体向前扑进,正好让枪尖点上了人头马的马脚。
因为这不是玩命,所以人头马一发现自己中枪了,再低头一看见血,便勒马退出梅花圈去卷铺盖离开雅典城池……(未完待续)